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
夏安连律师自2015年起进入律师行业工作,2016年通过司法考试后,至今执业于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其具备扎实的理论功底,自工作以来承办过众多民商事案件、刑事案件,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以维护当事人利益为宗旨,积极为当事人规避法律风险、减少经济损失。工作期间服务于多家顾问单位,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风险有较好把控,能全方位为公司决策提供法律根据、出具法律意见,有效减少公司诉讼风险。专长领域: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债权债务。
咨询该律师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对于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通常前者所涉及的犯罪行为相较于后者而言更加严重。具体来讲,故意杀人罪通常是指行动者有意无视法律,蓄意剥夺他人宝贵生命的行为;而故意伤害罪则主要涵盖了行为者企图对他人身体实施攻击,并最终导致他人身体明显受到伤害的情况。
故意伤人案件常常涉及到行为人有意对他人人身安全造成损害,且在行为过程中确已造成了实质性的身体伤害,然而不幸的是却并没有达到致死的地步。至于杀人未遂,这是指行为人具有明确的蓄意杀人的企图,并且已经付诸于具体行动之中,然而终究因为不可预知的因素未能达成其预期的杀人目的,可能是由于意志之外的原因所导致的。因此,区分这两种犯罪行为的关键就在于犯罪意图以及实际产生的后果。
故意伤害与故意杀人未遂的区别首先,从侵害的客体角度看,故意伤害罪侵犯的是他人的健康权;而故意杀人(未遂)罪则对他人的生命权构成了威胁。其次,在犯罪的目的方面有所区别。故意伤害罪的行为人旨在对受害者造成身体上的损伤,使其健康遭受损害,但并不存在剥夺对方生命的意图;然而,对于故意杀人(未遂)罪而言,行为人的主观意识与其试图实施的客观行为相契合,即谋求将受害者置于死亡的境地。
故意杀人未遂与故意伤害罪量刑的异同二者之间的主要差异在于以下两个方面:首先,它们所侵犯的客体有所不同:故意伤害罪所侵犯的是他人的健康权益,而故意杀人(未遂)罪侵犯的则是他人的生命权。其次,犯罪的目的也存在差异性:在故意伤害罪中,行为人的初衷只是为了对他人造成身体上的伤害,使得他们的健康状况受损,行为人并不具有想要剥夺他人生命的意图。
没有区别。“杀人”从字面上来看就具有主观故意,法律上没有过失杀人的叫法,刑法规定有过失致人死亡罪,而不是过失杀人,因此,“杀人”在正常理解的情况下,都是“故意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