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臻万律师事务所
吴楠律师,毕业于常州大学,江苏臻万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苏省律师协会会员。吴律师法学理论功底扎实、司法实践经验丰富,恪守律师职业道德、遵守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自从业以来一直专注于民商事纠纷、劳动工伤争议、交通医疗事故纠纷、婚姻家庭继承纠纷、各类合同纠纷等传统法律服务领域,擅长民商事经济纠纷及婚姻家庭纠纷等多个领域。执业以来,不断提高自身专业理论水准和法律实务操作水平,并一直致力于法律服务方式的创新与改进,力求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全方位法律服务,始终秉承切实维护客户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以客户的满意为自己的最高追求。
咨询该律师有效。因为违约金是当事人通过约定预先设定并独立于履约行为之外的给付行为,其效力不因合同权利义务终止而受到影响。所以,合同解除,违约金条款还有效。
未生效契约不构成违约责任,已生效契约违约则需遵守解除规定。契约可经双方协商解除,也可预设特定解除条件。《民法典》列举了五种法定解除合同情形:不可抗力、一方明确表示或默示不履行主要债务、严重违约致合同无法实现等。除以上情况外,还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例外。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合同解除后,违约责任不再适用,法律后果转为民事责任范畴。未履行的义务视为义务终止,已完成义务可选择恢复原状或寻求补救。双方有权主张损失赔偿,但合同解除导致的法律效果不以违约责任为主要体现。
合同解除后,只要违约金条款符合法定条件,仍具法律约束力。无论合同是否生效、无效、被撤销或终止,这都不会影响解决纠纷和违约金条款的法律效力。简而言之,违约金条款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