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精选解答 > 合同订立精选解答 > 合同成立的必备条款?

合同成立的必备条款?

时间:2024.02.19 标签: 合同事务 合同订立 阅读:992人
律师解析:
合同成立一般应当具备“名称或姓名、标的、数量”三个条款。
民法典》未对合同成立的要件作详细规定,因此无从考察合同的必备条款。但相关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了合同的必备条款,原则上合同成立应具备“名称或姓名、标的、数量”三个条款。
合同条款分为必备条款和非必备条款。必备条款是指根据合同的性质和当事人的约定所必须具备的条款,缺少这些条款将影响到合同的成立。
一、当事人条款是合同的必备条款,缺少当事人条款的合同,应当认定为不成立。
当事人是每一个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缺少当事人则无合同关系,也无订立合同的基础。因此,合同中应包括当事人的条款。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应当写明其姓名和住所,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写明其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条款是合同的必备条款,缺少标的条款的合同,应当认为不成立。
标的直接决定合同的性质和权利义务的内容,是合同首要的、绝对不可缺少的条款。标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没有标的,合同不能成立,合同关系无法建立。
三、数量条款是合同的必备条款,缺少数量条款的合同,应当认定为不成立。
数量条款是合同的必备条款,如果合同缺少数量条款的,又无法按照《民法典》规定的合同漏洞补充方法予以补充,合同无法履行。缺少数量条款的合同,应当认定为不成立。
合同的数量条款是衡量标的的尺度,相应的数字和计量单位应当具体、统一、准确,有国家下达的指令性任务的,应当严格按指令性任务指标规定。
四、对合同非必备条款的缺失,可以通过合同补充的方法予以确定。
合同条款的补充,又称合同漏洞的填补。合同漏洞是指合同当事人对合同条款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情形。审判实践中,法官应本着鼓励交易的原则,对于具备了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标的和数量条款的合同,认定合同成立,在认定合同成立后,对欠缺、遗漏的合同其他条款,可以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第五百一十一条规定的填补漏洞的步骤和方法予以确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民法典》规定,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从《民法典》对中介合同的定义上来看,中介合同本身就是一种有偿合......

注册公司用到的印章有:公章、财务章、法人私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一、公章:公司效力最大的一支章,税务登记,各种行政文书,证明与合同都可用此章用印;二、财务章:通常与......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成立的合同。实践合同主要有:(一)定金合同。(二)保管合同。(三)自然人之间借贷......

图文精选 普法视频 语音解答
  • 技术合同履行地如何判定

    张盼盼律师

    张盼盼律师

    技术合同的履约地需双方协商确定,无明确约定时通过协商达成共识。支付款项以收款方所在地为履行地,交付不动产则在不动产权属地执行。交付一般物品等项目应在履行义务方处履行,确保合同条款清晰并遵循地域原则。

    浏览量:1370 2024-07-03
  • 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有何区别

    张盼盼律师

    张盼盼律师

    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责任程度、签约要求及撤销权行使。有偿合同对债务人责任要求更严格,签署者需具备民事行为能力;而无偿合同责任较轻,限制行为能力者在特定情况下可获批准。在撤销权上,无偿合同下债权人可申请取消无偿转让,有偿合同则需存在误导动机。最后,有偿合同转让后善意第三方不必归还,但无偿捐赠导致的无偿取得需归还原物。

    浏览量:1454 2024-07-03
  • 什么是要约、新要约和再要约

    张盼盼律师

    张盼盼律师

    新要约是对原要约的修改或替代提议,受约方可能对部分条款提出变更以达成合作。拒绝原要约后,在承诺期内改变主意并同意,视为新要约。承诺期过后发出的同意不构成承诺,而是新要约。

    浏览量:1062 2024-07-01
  • 签了加盟合同不想加盟了可以退吗

    郝玉鑫律师

    能退,加盟合同或特许经营关系不同于般的合同关系,根据国务院《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所以签了加盟合同是可以退出的。

    播放量:743 2023-01-29
  • 什么是先合同义务

    任大文律师

    所谓先合同义务:是指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合同成立之前各方当事人应当遵守和承担的法律义务。是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原则的具体体现。先合同义务的种类和形式有:诚信缔约义务、告知、协助、保护、保密等。

    播放量:648 2022-06-09
  • 表见代理是有权代理吗

    任大文律师

    表见代理属于无权代理。法律规定表见代理的情况虽然也是无权代理,但是这种情况属于广义的无权代理,与第48条的规定中的狭义的无权代理不同,其根本区别是:是否存在有使相对人有理由相信本无代理权的行为人有代理权的客观事实。

    播放量:992 2022-06-09
吴楠律师

江苏臻万律师事务所

吴楠律师,毕业于常州大学,江苏臻万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苏省律师协会会员。吴律师法学理论功底扎实、司法实践经验丰富,恪守律师职业道德、遵守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自从业以来一直专注于民商事纠纷、劳动工伤争议、交通医疗事故纠纷、婚姻家庭继承纠纷、各类合同纠纷等传统法律服务领域,擅长民商事经济纠纷及婚姻家庭纠纷等多个领域。执业以来,不断提高自身专业理论水准和法律实务操作水平,并一直致力于法律服务方式的创新与改进,力求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全方位法律服务,始终秉承切实维护客户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以客户的满意为自己的最高追求。

咨询该律师
  • 中介可以收定金吗

    1249人阅读

    中介机构通常无权擅自收取定金,但在得到售房方同意后,房地产经纪人可代为接收和转交购房定金。其职责还包括调查房屋情况、整理过户手续、代收税费等,确保交易过户、户口迁移等工作的顺利完成。未经授权或委托,房地产经纪人无权要求代为收取定金。

  • 签订合同没有履行的说明怎么办

    1423人阅读

    如果合同签署后未按照约定条款履行,违约方需承担法律责任。守约方可选择是否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支付赔偿金。若守约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违约方必须完全履行,否则守约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保护自身权益。

  • 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在工作日签吗

    1796人阅读

    政府采购是经济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市场和经济发展产生深远影响。根据我国相关法规,政府采购一般应在中标或成交后的30天内签署采购合同,确保公正透明和合规合法,维护供应商权益。采购合同签署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方需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机构和相关部门提交合同副本备查。

  • 合同签订日期晚于合同开工日期是多久

    1701人阅读

    在商定的适用期开始后的一个月内,若雇主书面通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而员工拒绝,雇主有权书面通知终止劳动关系。此时,雇主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需按法律规定支付员工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这一规定确保了雇主在员工不配合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时,能够合法、公正地终止劳动关系,同时保障了员工的劳动成果得到合理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