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债务债权精选解答 > 过了诉讼时效的债务对方说还,我还可以要吗?

过了诉讼时效的债务对方说还,我还可以要吗?

时间:2024.10.09 标签: 债权债务 债务债权 阅读:1076人
律师解析:
可以。诉讼时效经过的,人民法院不再保护债权人债权请求权,债权人据此丧失胜诉权,但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实体权利并不据此完全丧失。债务由于过了诉讼时效变成了自然债,债务人主动履行的,债权人有权接受。债权债务纠纷过了诉讼时效后,如果债务人同意履行或者追认债务的可以认定重新确认债务,诉讼时效重新计算,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1、老人无力偿还债务可以主动与债权人协商签订新的债务合同,延长借款期限,或者是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缓解资金压力。2、如果债务人到期没有偿还债务的话,那么债权人可以与老人的......

1、暂时无力偿还是指债务人在短期内没有能力归还,永久无力偿还是指因为特殊原因导致债务人永远无力偿还;2、对于暂时无偿还能力的,可以分期偿还。3、对于永久无力偿还的,只能就......

1、利用行政干预手段协助讨债。所谓利用行政干预手段帮助实现讨债,是指债权人在讨债过程中,经过自己的努力工作,取得了债务人的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情与支持,通过债务人的上级领导机......

图文精选 普法视频 语音解答
  • 债权人撤销权起诉状要怎样写

    谢俊生律师

    一、原告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籍贯、工作单位、住址、联系电话;二、被告: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等等;三、第三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籍贯、工作单位、住址、联系电话;四、写明案由。五、写明事实和理由。六、落款的具体时间和具状人。

    播放量:1017 2022-06-07
  • 债务转移要满足条件有哪些

    谢俊生律师

    1、债务转让必须是有效的债务,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2、债务转让中被转移的债务具有可移转性,不具有可移转性的债务,不能够成为债务转移合同的标的。3、债务转让涉及的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转让达成合意。4、债务转让须经债权人同意。

    播放量:527 2022-06-07
  • 网贷逾期就是不还会怎样

    沈阳律师

    借款人逾期不还款,需要支付违约金。如果贷款机构选择起诉,那么就可能被要求强制还款,欠款人名下相当于欠款数额的资产就会被冻结。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播放量:710 2022-06-07
朱舒阳律师团队律师

浙江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

团队律师均具有超过10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在公司治理、合同审查、争议解决、刑事辩护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各律师均有自己的专业特长又能彼此协调配合,能够最大化满足客户各方面的法律服务需求,提供专业又全面的法律服务。 朱舒阳律师:浙江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从业12年,专注于处理民商事争议解决、公司治理、企业合规等业务。现担任多家大型企业的法律顾问,熟悉企业法律顾问实务和企业经营管理,有多年从事企业合规、争议解决的经验。执业以来,为多家企业提供企业重组及不良资产处置的专项法律服务,为多家企业制定合适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具有丰富的诉讼经验,能够为企业管理与决策提供合规高效的综合型法律服务。 柏婷婷律师:浙江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从业10年,专注于处理民商事争议解决、企业合规等业务。曾任光汇石油储运 (舟山)有限公司、舟山光汇油品码头有限公司、东莞市力博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南网电力有限公司等大型集团公司法律顾问;曾任新东方集团华东地区法顾团队顾问律师;曾任浙江辉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培慕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天卓网络有限公司等互联网公司顾问律师;曾作为律师顾问为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多年的格式合同备案审查法律服务;曾为物产中大集团公司入库律师,为物产中大集团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执业以来,擅长处理多种类型的合同纠纷,具有丰富的诉讼经验及企业合规经验,能够高效解决客户法律问题。 沈文斐律师:浙江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 执业律师,善长处理各类民事诉讼及股权纠纷、私募股权投资业务。有多年劳动法、公司法相关业务经验。

咨询该律师
  • 如何算恶意逾期行为

    1320人阅读

    “恶意拖欠”指债务人明知无还款能力或有能力却刻意逃避还债义务。从法律视角,其表现为经债权人多次督促仍拒还、故意改变联络方式或住址躲债、贷款时欺诈获贷后拒还、将借款用于违法活动且不归还。判断“恶意拖欠”要综合考察多因素,搜集核实证据很关键,陷入此困境要保存好证据维护权益。

  • 债权追索权最长多少年限

    1491人阅读

    债项追偿中,按现行法律法规,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民事权益保护的法定时效通常为三年,法律另有特别规定的除外。在这三年内,若债权人追讨欠款发出明确要求,或债务人同意支付债务等特定情况发生,诉讼时效会中止,自中止或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 债权债务的追诉期限是多久

    1018人阅读

    债权债务追诉期限一般为自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三年。这三年内,债权人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诉讼,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责任。不过,若出现特殊情况,追诉期限会变动,比如存在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追诉期限将重新计算。

  • 连带债务人追偿权的规定有哪些

    1010人阅读

    共同担保债务人有权向担保人索偿。若其中一位共同担保债务人承担超出自身责任范围的债务,可向其他共同担保债务人追偿。追偿时,各相关方按责任比例确定承担款项金额;若无法明确各自负担份额,则采用平均分配的方式实现利益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