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六典律师事务所
高王楠律师,执业于江苏六典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业务领域涉及企业法律顾问服务,婚姻家庭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合同纠纷,及股权转让纠纷等民商事纠纷。擅于协调离婚纠纷双方,寻求当事人双方利益最大化,调解结案率及客户满意度较高。昆山市法律援助机构聘请援助律师,以社会责任为己任,帮助困难群体解决法律疑难问题;力所能及范围内投身法律公益事业,为推进公平正义的法治进程贡献点滴力量。
立即咨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不当得利指他人非法或缺乏合法依据获得好处,造成经济损失者可要求退还。退还不当利益时,可选择归还原物或折现支付。具体偿还标准和方式取决于行为人意图及原物状况,较为复杂。
不当得利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该法律明确了不当得利产生的债务关系,即一方因不正当行为取得额外利益,造成他方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利益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受损失的一方有权请求不当得利者返还其不当得利,并有权要求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不当得利指他人非法或缺乏合法依据获得好处,造成经济损失者可要求退还。退还不当利益时,可选择归还原物或折现支付。具体偿还标准和方式取决于行为人意图及原物状况,较为复杂。
在法律领域中,对于保证人的资格有着明确的规定。即具备偿还债务之能力的法人机构、其他的社团或者个人均可担任保证人这一角色。若是以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作为担保方,只要他们没有触犯任何导致保证合同无效的相关规定,那么其签署的保证合同都应被视为合法且有效的。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借款依据不足能不能以不当得利处理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