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行中律师事务所
陈旭玲,陕西行中律师事务所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2011年开始执业,执业十二年,办案理论功底深厚,代理案件认真负责,思维敏捷,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2011年-2015年曾在重庆固德律师事务所执业。2015年至今执业于陕西行中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办理大量的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劳动争议、工伤保险待遇、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等各类民商事案件。承办了大量暴力伤害、盗窃、抢劫、非法经营、涉毒涉黑类刑事案件;尤其擅长处理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合同纠纷等各类民事案件、刑事辩护及非诉讼业务。执业以来,还承办了大量法律援助案件,为农民工、低收入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帮助他们在劳动争议、工伤保险待遇、提供劳务者受害等案件中争取到了合法的权利。
立即咨询离婚协议中的抚养费不是一成不变的,要是孩子生活、教育、医疗的费用大幅增加了,或者抚养方的经济状况严重恶化了,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法律程序进行调整。这个调整可以通过双方协商,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离婚协议中约定再婚后变更抚养权的事项应如何执行关于子女抚养权变更事宜,可于离婚协议中进行明确规定,同时离婚双方须严格遵循执行。在正式离婚之后若要变更抚养权,亦可向当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依据父母双方实际生活状况以及抚养能力等因素作出客观公正的裁决和决定,以实现对未成年人权益的有效保护。
离婚后,子女监护权不是固定不变的。要是抚养方生了重病、残疾,没有能力继续抚养孩子,或者没有尽到抚养义务,伤害了孩子的身心健康,那么非抚养方可以申请变更监护权。不过,这个变更监护权的过程需要通过法院的诉讼程序来完成,目的是为了保证孩子的利益能够得到最大化的保障。
离婚协议中,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并非铁板一块,是存在一定调整空间的。具体来说,如果父母一方身患重病、虐待儿童,或者子女年满8周岁且强烈希望跟随另一方生活,而对方又具备抚养能力,那么监护权就可以进行变更。在这个过程中,应该充分尊重子女的意愿,同时也要综合考虑双方的实际情况,确保未成年人的权益得到最大化的保障。
在离婚协议中,关于抚养权的规定,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是可以进行变更的。比如抚养方突然生了重病,或者残疾到无法尽到抚养责任的时候,或者根本就没有尽到抚养义务、虐待孩子,对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了影响;又或者孩子已经满八周岁了,愿意跟随另外一方生活,并且这一方也具备抚养条件,以上这些情况都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