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汉盛(大连)律师事务所
阎乔律师,法律硕士,主办律师,主攻民法、商法,金融领域从业多年,对经济类犯罪和民商纠纷理论尤为扎实,经验丰富。与多家公司、企业保持常年法律顾问合作。擅长:刑事辩护、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及家事纠纷。年平均答疑上百人,办案坚实可靠,行动快不拖沓,广泛赢得客户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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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书在符合条件下受法律保护,能保障夫妻财产权益。《民法典》规定夫妻可书面约定婚前、婚后财产。协议需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规定和公序良俗才有效。明确财产范围和归属能让处置更清晰,公证可增强效力。涉及第三人利益需其同意,财产范围不明或违法,协议可能部分或全部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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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贷款买房若要公证成共同财产,可按三步进行:一是双方共同向公证机构申请并提交购房合同、贷款合同、身份证等材料,公证员查验意愿及出资情况;二是明确约定婚后还贷及增值部分归双方共有,内容需清晰;最后经审查核实后,公证机构出具公证书,明确房屋为共同财产,可防财产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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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起诉前短期内大额取现可能被判定为转移财产,但无明确固定时间界限。若取现与日常消费或经营支出不符且无法合理解释,法院很可能认定为转移财产,如平时月消费几千,起诉前一周多次从共同账户取几十万元。若能说明合理用途则一般不认定。最终是否为转移财产需结合证据及法院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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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产归属需根据具体情形判断。婚前一方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通常归个人;婚后购买若无特别约定,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需平分。一方父母出资只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为个人财产,登记双方名下则为共同财产。贷款房婚后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视为共同财产。一方有过错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或可多分得房产,需综合因素按法律确定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