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杜剑荣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具备六年法律从业经验。国际业务部成员,交通保险业务部成员。 2015年至今,杜剑荣律师加盟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以来,参与京东集团、广州颐 和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德高(广州)建材有限公司、HONGKONG BLACK BEARD GAME LIMITED、广州黑胡子游戏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南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云梯山庄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东昇格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西部沿海高速公路珠海段公司等大 型国企、民企提供常年法律顾问及专项法律服务,包括参与诉讼与仲裁、起草法律意见书 、审查合同以及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具有较为丰富的企业法律顾问服务经验。
咨询该律师口头协议在未签订劳动合同时的有效性问题探讨在没有签订书面合约的情况下,达成了口头协议,那么这个口头协议仍然具有效力,除非存在法律明确规定必须通过书面形式签约的例外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当双方决定缔结合同时,他们可以自由选择使用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亦或是其他任何形式进行。所谓的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等能够以实体形式呈现出所载内容的媒介。
在口头协议中,若一方存在欺诈或明显不公,有权撤销并寻求法律救济。但如果协议真实有效,另一方欲撤销,可通过法院诉讼维权,要求对方按约履行。口头协议虽无书面证明,但在法律上仍具约束力。因此,在达成协议时,双方应明确条款,确保公平合法。一旦出现争议,可依据法律途径解决,保障各自权益不受侵害。
未签署的协议,如双方达成口头共识,且符合民事行为能力、内容合法、不侵害他人利益等条件,也可视为有效口头协议。合同一旦成立,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如需变更或解除,应经协商一致,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口头约定的合同在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仍具法律效力,除非法律另有明文规定要求书面订立。合同制定可采用多种方式,如文书签署、谈话、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等。书面形式不仅限于合同书,还包括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等可反映内容的形式,以及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可查阅调用的数据电文。
口头约定的合同在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仍具法律效力,除非法律另有明文规定要求书面订立。合同制定可采用多种方式,如文书签署、谈话、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等。书面形式不仅限于合同书,还包括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等可反映内容的形式,以及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可查阅调用的数据电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