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医疗事故鉴定精选解答 > 重新要求医疗鉴定的程序是什么?

重新要求医疗鉴定的程序是什么?

时间:2024.09.13 标签: 医疗纠纷 医疗事故鉴定 阅读:1414人
律师解析:
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
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医疗事故证据收集方式:1、保存门诊病历、住院志、医嘱单、化验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书面证明材料;2、要求医院将病历资料立即封存;3、进行鉴定。......

医疗损害鉴定机构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时,严重超过规定期限的,由鉴定机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在规定的时内组织鉴定......

参加鉴定的医学专家在7人以上(含7人)的,按首次(市级)鉴定2200元/例次,(省级)鉴定3200元/例次收取,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的鉴定,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

图文精选 普法视频 语音解答
  • 重大医疗事故罪过失的认定应该如何进行

    刘璨律师

    重大医疗事故罪构成条件: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以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实施了违章医疗行为的医务人员。

    播放量:806 2022-06-09
  • 医疗事故鉴定分为哪些

    刘璨律师

    自行鉴定是公民对在日常生活、工作中产生争议的专门性问题委托专业性的检测机构为争议问题的解决提供科学依据而从事的一项活动。行政鉴定是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及的专门性问题提供科学依据而从事的一项行政活动。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中人民法院依其职权,对案件中涉及的某些专门性问题提供科学依据而从事的一项诉讼活动。

    播放量:915 2022-06-09
  • 医疗事故鉴定费用由谁来支付

    刘璨律师

    1)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2)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

    播放量:309 2022-06-09
杨向东律师

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

杨向东律师,曾服役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某部。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现任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行政与医疗法律事务部执业律师,从业以来,为多家企事业单位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现担任西安交通大学口腔医院、西安市红会医院、西安市第三医院、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团队成员 擅长各类医疗纠纷,合同事宜,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等,凭借多年的多次参与大型专项法律服务项目,始终秉承认真、严谨、高效和专业的服务理念,同时多次参与社区普法活动为当事人提供高水准的法律服务,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咨询该律师
  • 轻伤鉴定要多久才能做完手术

    1318人阅读

    轻伤鉴定时间节点并非仅以完成手术为标准,多在人身损害事件发生后的特定时段裁断。多数情况,公安接伤害案件后会第一时间开具伤情鉴定委托函,受害方应在委托书生效后的规定期限内到指定机构鉴定。实际鉴定时间受伤势、病历资料耗时等因素影响,常选在伤者康复稳定、症状固定时,跨度可能数周至数月。

  • 司法鉴定医疗事故鉴定抢救不及时判什么责任

    1640人阅读

    司法鉴定若判定为医疗事故且有抢救不及时行为,涉事医疗机构及医务工作者可能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若事件恶劣、后果严重,还可能承受行政处罚,如责令改正、书面警告等;情节特别严重会面临刑事处罚。具体经济赔偿额度依伤害后果和行为恶劣程度而定,除医疗费外,还需支付护理费、误工费等相关赔偿。

  • 医疗事故伤残评定标准是什么

    1380人阅读

    医疗事故中患者伤残评级标准主要依据损伤严重程度划分,同时会综合考量医疗过错方在致损事件中的角色、患者自身疾病状况等多种因素。一般来说,受害者伤害越严重,伤残评级越高,像患者失去器官或功能完全丧失,就很可能被评定为较高等级伤残。

  • 医疗纠纷鉴定内容不包括哪些

    1347人阅读

    医疗纠纷鉴定工作通常不涉及医疗机构内部组织架构、运营流程,以及医护人员个人道德素质与职业操守,因其与医疗行为及损害后果无明显关联。同时,医疗机构因非医疗行为引发的纠纷,如设施设备维护保养等非直接医疗服务环节,也不在鉴定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