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咨询该律师在试用期间,劳动者辞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许可。实际上,辞职是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一项法定权利,不需得到用人单位的认可。对于试用期工人而言,只需提前三天知会用人单位,便可合法离开工作岗位并终止劳动关系。而若在此过程中,用人单位试图非法扣留员工,那么劳动者有权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寻求法律援助与保护。
根据法律规定,在试用期内,员工想解除雇佣关系,公司无权拒绝。你只需提前三天用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就可以合法地解除合同。如果公司拒绝并阻碍你离职,那就是违法的。为了避免可能的争议,建议你保存好所有与通知相关的证明文件,比如邮寄单、电子邮件等。如果情况恶化,你也可以考虑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想要离职的话,只需提前三天向所在用人单位提交书面辞呈,便可以依法解除与该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而用人单位对此并无任何权利进行干预或阻挠。这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此举是为了确保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享有充分的自主择业权以及就业灵活性。
试用期离职只需提前三天通知公司即可,无需公司批准。若公司以此为由阻碍你离职,你可以保留相关凭证,法律是不会支持公司这种行为的。
从法律层面上讲,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如果有离职的需求,提前三天向单位提交书面的辞职申请就可以了。单位没有正当理由拒绝批准,这是为了保护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享有的自由择业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