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海华永泰(沈阳)律师事务所
喻博律师2003年毕业于渤海大学法学专业。上海海华永泰(沈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辽宁省破产委员会委员。2007年通过司法考试。曾任职于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沈阳新入监犯监狱。2017年辞去公职,从事律师职业。执业以来,工作领域涉及破产、婚姻、继承、土地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房地产、建筑工程、商业合同、银行借贷、信用卡纠纷等民商事案件,以及行政、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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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无明确约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间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为六个月。在此期间,若债权人未向保证人提出承担担保责任请求,保证人可免除保证义务。为保障自身权益,债权人应尽快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的六个月内行使诉讼权和追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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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贷款若要改成一人贷款,需获贷款银行准许。夫妻要一同向银行申请变更,提交双方同意变更的书面证明等资料。银行会审核,考量变更后还款能力等。审核通过则重签合同、变更借款人并调整条款。变更要双方一致以防纠纷,还需留意利率、还款方式等影响,银行不同意则协商或按原方式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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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一般在顺序上先于债务,它是担保物权的一种。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将抵押物折价、拍卖或变卖后,用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如甲以房产抵押向乙借款,甲不还钱时乙可对房产行使抵押权。但存在特殊情况,如职工工资、税款等特定债务在特定情形下可能更优先受偿,具体需依法律和事实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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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担保人无力偿还债务时,要与债权人积极沟通,说明自身财务状况和困难。若债务未到期,可协商延期偿付或变更还款方式;若债务到期,有权向法院申请破产或进行债务重组。同时,担保人要尽力保留与收入、财产相关证据,为无法履行债务的事实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