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挪用资金犯罪的金额衡量标准会因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等多种因素的不同而存在差异。一般来说,如果挪用资金是用于私人目的或借给他人使用,用于营利活动或超过三个月未还,那么六万元以上就被视为数额较大;六千万元以上则被视为数额巨大。如果挪用资金用于非法活动,那么三万元以上就被视为数额较大;三千万元以上则被视为数额巨大。
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已经明确了:要是挪用了公司、企业等单位的资金,达到三万块钱并且超过三个月没有还回来;或者是用了两万以上去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是用了一万以上去进行非法活动,这些都被视为涉嫌犯罪,会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这些具体规定是为了保证资金的安全,维护经济秩序哦。
在挪用资金罪的相关法律规范中,通常的立案标准如下:行为人未经授权,私自挪用单位资金,涉及金额达到一万到三万元,且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将挪用的资金用于营利活动;又或者将五千到两万元用于非法活动。只要符合以上其中一种情况,就会进行立案调查。
挪用公款罪的数额标准不是固定的,而是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通常情况下,如果挪用公款用于非法活动,累计达到六万元就会被认定为犯罪。如果用于营利活动或逾期三个月未归还,那么累计达到十万元就会触犯法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入罪起点数额是六万元;挪用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进行营利活动的,入罪起点是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