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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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存续期间继承的房产若无特别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但被继承人明确房产仅一方继承(如遗嘱写明)则为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同时继承开始时间和遗嘱有效性等会影响房产性质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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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起诉离婚时,另一方可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会全面评估后平等分割,考虑多种因素,过错方可能少分,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不参与分割。《民法典》明确财产分配原则,共同财产应平等分割,有过错行为的一方可能少分。诉讼中要如实提供财产线索,双方协商一致可调解或和解,有问题可咨询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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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存续期间继承的房产若无特别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被继承人明确房产仅一方继承则为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婚前继承的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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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财产处理遵循一定原则,夫妻共同财产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及无过错方权益原则,依据财产具体情况判决。个人财产归个人,不参与分配。共同财产包括工资等多种类型,特定受赠或继承财产除外。婚后房产一般为共同财产,协商不成法院据出资等分割;婚前房产为个人财产,具体依实际和协商结果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