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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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房屋定金协议合同后,卖房者通常不可随意不卖。因合同具法律效力,违约需担责,给付或收受定金方违约有不同处理规定。不过,特定法定或约定情形下,卖房者可解除合同,如有正当理由应与买房者协商,协商不成可能担责。卖房者需谨慎,双方应诚信依规依约处理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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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房屋买卖签合同后不想卖须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有法律约束力,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担责。违约金数额多在合同中约定,无约定或不明则依实际损失等确定。存在不可抗力等法定免责事由可免部分或全部责任,如遇自然灾害导致无法履约可免责或减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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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房子买卖没签合同也可能主张退还买房款,具体要看情形。仅有口头约定需证明买卖意愿及款项交付等事实;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如政策变化,可要求退款;买方自身原因则难退全款。此时要收集转账、聊天记录等证据证明买卖事实,依具体情况判断能否退款及比例,有无合同不绝对影响退款,关键是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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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了买房定金未签合同,能否退还定金视具体情形而定。若因开发商原因,如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购房者有权要求退还;若因购房者自身不想买,一般定金不退。但购房者能证明开发商欺诈、胁迫致其违背意愿付定金,可要求退还。若定金协议有明确约定,则按约定执行,需依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