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惠诚(青岛)律师事务所
纪蓉蓉律师,1981年出生,执业15年,合伙人律师,民事诉讼法律事务部主任。2012年被评为青岛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现任青岛市公共法律中心人民调解员,青岛市市北区妇联公益律师,青岛市市南区律师协会奖惩委员会委员。曾任青岛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曾获多面锦旗,受到客户一致好评。 擅长领域:婚姻、继承、劳动工伤、征地拆迁、交通事故。 服务宗旨:法为天,民为基,诚为本,德为先。守望正义,忠于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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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无民事行为能力(不满八周岁)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小孩致使他人财产受损,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并赔偿。若监护人能证明尽到监护职责可减轻责任。若小孩有财产,如名下存款,先从其本人财产支出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一般这种情况需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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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协议书有变更抚养权的可能。满足法定条件时,双方可协商变更并签书面协议,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就有效。若协商不成,一方可向法院起诉。法院审理变更抚养权案件时,会综合考量多种情况,如抚养方患重病或伤残无法继续抚养、未尽抚养义务或虐待子女、八周岁以上子女愿随另一方且该方有抚养能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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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未履行抚养义务且情节恶劣,可能构成遗弃罪。遗弃罪是对缺乏独立生活能力者负有扶养义务却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抚养义务包含多方面。不履行抚养义务是否犯罪关键看情节是否恶劣,如造成严重后果通常认定为情节恶劣,未达此程度不构成犯罪,但可能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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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不慎打坏物品需先辨明场所情况。在公共场所如商场,依据《民法典》,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损害,监护人一般担责,尽到监护职责可减轻责任。在私人场所如朋友家,监护人也可能赔偿,但双方友好协商,物品价值不大时对方也许不追究,且这是教育孩子、培养其责任感的好契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