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
赵璐,投资经济学硕士研究生,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不动产业务中心主任。国际注册高级私人财富管理师(SPWM)、国际注册高级家族财管管理师、交易并购师。 曾经多年任职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敬业、精进、专注、负责。执业以来投入于婚姻家事、民商事纠纷以及家族房产财富规划业务领域,多年来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多维度的专业高端的法律服务,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诚信的法律服务。执业期间办理了多起婚姻家事、民商事诉讼案件,在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办案实践经验。 办案理念:品德为上、修身先行、专业高效、诚信为本。始终坚持追求真理、明辨是非的职业操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执业准则。 专业方向:婚姻家事、房产纠纷、继承纠纷、劳动纠纷、民间借贷、财产损害、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商事合同、刑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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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类分手协议存在问题。其包含违背公序良俗内容,部分条款可能无效。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老公单方面处分属无权处分。“补偿”约定在不违法且不损害另一方权益时可能有效,但法院会综合考量背景、目的等。总体而言,该分手协议效力争议多,且此行为违背道德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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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双方发生打架行为,需先看伤情。轻微伤及以下属民事侵权,受伤方可要求加害方承担医疗费等民事赔偿责任,扰乱社会秩序的,公安机关可依《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轻伤及以上构成刑事犯罪,司法机关追究加害方刑事责任,受害者可提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索赔。打架应及时报警固定证据,涉财产等复杂情况可通过民事诉讼解决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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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间财产分割不简单。双方共同购置的财产,如房产、车辆,一般按出资比例分割;一方个人财产,如婚前房产,同居时仍归个人。若形成事实婚姻关系,适用婚后财产分割原则,事实婚姻需满足以夫妻名义生活、群众认可等条件。财产分割依具体情况判定,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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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关系与婚姻关系不同,同居期间财产分割较复杂。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车辆等大额财产,可按共同共有原则分割,日常小额开支一般不分割。若一方有重婚、虐待等过错,另一方分财产时可多分。有书面财产归属约定则依约定处理。同居三年能否分割财产视具体情况,协商不成可起诉,由法院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