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良承(北京)律师事务所
陈琳律师,办理百起民商综合类案件,其中包含大量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法律顾问,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买新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自执业至今,其办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擅长与人交往且有较好的团队精神。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用专心、专注、专业的态度服务号每一位委托人。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15001065355,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咨询该律师1959人阅读
女方婚前购置的房子通常不算夫妻共同财产。法律规定一方婚前财产为个人财产。除非婚后对房产有约定或存在特殊情形,如双方共同出资对房产进行重大修缮、装修使房产增值,增值部分可视作夫妻共同财产,但房子本身仍属女方婚前个人财产,所以一般而言女方婚前买的房婚后归女方个人所有。
1535人阅读
处理离婚事务中的财产分割问题要严格遵循法规。先明确夫妻共同财产范畴,包括婚姻期间双方报酬、生产经营收益等。能协商则按协商结果分割,不能协商则以平等原则分配,会考虑双方具体状况。婚前财产一般归各自所有,房产、汽车等要综合评估。女方离婚后生活困难或抚养子女,分割财产可能会有照顾。分割方案需结合实际制定。
1333人阅读
起诉离婚一般能分得共同财产。婚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等多种财产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先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依据财产状况,按照顾子女、女方及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若一方有隐藏、转移等损害共同财产利益行为,可少分或不分。总之,起诉离婚有权要求分割,具体分割办法依实际情况定。
1272人阅读
农村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有相应原则。夫妻共同财产先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由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依据财产状况判决。婚后获且夫妻关系存续期使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一般为共同财产可分割,婚前承包且收益用于自身家庭的归一方。同时要区分共同与个人财产,特定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