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陈萃璐律师,985院校硕士毕业,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律师。生于法律世家,父亲是一位从业多年的老律师,深受父亲熏陶,对律师行业充满敬畏。陈萃璐律师法学理论功底扎实,做事认真负责,专长包括但不限于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房产纠纷等各类民商事案件,从业以来代理的数百起案件中大多数案件均以胜诉或调解结案,最大限度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利益,深受当事人好评。
咨询该律师由父母为子女婚姻而购置的房产如发生离婚事宜,并不视为共同财产,关键在于房屋在赠与之时是否被明确指定为只归属某一位子女。根据法律规定,在父母赠与财产之际,明确指定其仅属某一方所有的财产应列入夫妻个人财产范畴。在离婚诉讼中,该部分房产依法不受分割之影响,且仍旧归赠与者个人所有。
1.一般而言,由于继承或者生前馈赠而得来的财产往往被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在婚姻关系持续存在的情况下,夫妻任何一方或是双方由于继承或接受遗赠而获取到的财物,都应该视作双方共享的财富。2.若父母生前留下了具有法律效力的遗嘱并且明确指示该财产将唯独归其亲生的子女所有,那么这笔遗产就可以被认定为属于特定人的私有财产。
夫妻离婚时,对于父母为购房支付的首付款能否追讨,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如果父母在支付时明确表示是借款,那么子女就有义务归还。如果没有明确说明,这笔款项可能会被视为赠予,子女无需归还。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购房的时间、资金的来源、当事人的贡献等因素,作出公正合理的判决。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要是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那这遗产一般都算夫妻共同财产。但要是遗嘱里说了,这遗产只归子女一方所有,那它就成子女的个人财产了。具体怎么继承,遗嘱里怎么写,都得好好研究一下。
父母付首付,夫妻共同还贷,房产分割根据情况而定。-若登记在双方名下,通常视为共同财产,先确认市场价格,扣除首付和增值部分后,夫妻平均分配。-若登记在一方名下,另一方参与还贷,离婚时,未登记方可以获得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