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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老房统一建设村居,补助怎么给?

时间:2024.02.29 标签: 征地拆迁 宅基地 阅读:1239人
律师解析:
宅基地区位补偿价一般由区县人民政府参照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普通商品房住宅均价、城市规划等综合实际情况来确定;拆迁中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经合法批准、切不超控制标准。
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在地类管理上属于(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村民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的建造并保有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用益物权。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如下特性,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原则上限于农村居民。宅基地使用权的客体具有特定性,限于集体所有土地。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容具有特定性,仅限于依法建造并保有个人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宅基地使用权的初始取得具有无偿性。宅基地使用权是一种带有社会福利性质的权利,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偿取得、无偿使用。宅基地使用权没有期限限制。现行法律没有对宅基地使用权的期限进行限制性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不因期限届满而消灭。因此,宅基地使用权是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用益物权。宅基地使用权是在集体土地上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而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在集体土地上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宅基地使用权没有期限限制,而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期限限制,承包期届满未继续承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归于消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第五十五条
国家推动形成平等竞争、规范有序、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健全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促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民自愿有序进城落户,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推进取得居住证的农民及其随迁家属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国家鼓励社会资本到乡村发展与农民利益联结型项目,鼓励城市居民到乡村旅游、休闲度假、养生养老等,但不得破坏乡村生态环境,不得损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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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但有限制。农村宅基地流转仅限于同一村集体内部成员之间。和农村承包地的流转不同,目前宅基地的流转基本上只存在“转让”这一种形式。也就是会造成原农户宅基地使用权的丧失,......

宅基地过户程序:1.原宅基地和现宅基地使用者共同向村民委会申请;2.村委会向国土资源所申请;3.国土资源所地籍调查,或国土局地籍调查,公示十五日。其中过户由所报国土资源局......

农村宅基地分配原则是一户一宅,如果所占用的宅基地超过一处的,那么处理的方式也是相当苛刻的,对于存在一户多宅的,如果拿不出相关的合法证明,将面临拆除或收回,如果是合法继承或......

李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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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宅基地使用权属于集体所有,非个人私有,且仅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 在离婚案件中,宅基地不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若父母希望为孩子保留此权益,可通过赠与或转让等方式,但须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并可能受村集体审批限制。 现行法律下,宅基地使用权不能直接判给未成年人。

    浏览量:1022 2024-07-16
  • 宅基地抵债法院怎么判的

    法律咨询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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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民事诉讼法,执行中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法院可变卖查封扣押财产。宅基地属农村集体,不能随意转给非本集体人员。用于偿债要考量其性质,遵循法律规范。流转须依法,违法则无效,合法法院将执行拍卖等措施。仲裁受多因素影响,法院会衡量规定和实情做公正裁判。

    浏览量:812 2024-07-13
  • 地役权与用益物权并存,后者是否保有地役权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我国《民法典》允许在集体土地上的地役权与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用益物权共存。持有者有权沿用地役权中的权益,即使土地归集体所有。集体建设用地可设为宅基地,这意味着在集体土地上设立此类使用权的个人或组织,将合法享有地役权带来的便利和权益。

    浏览量:1472 2024-07-02
  • 农村土地能够互换吗

    屈泉芳律师

    互换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定形式之一,但是,根据法律规定,采取互换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互换土地应呈报发包方备案不是互换土地合同效力的必要要件。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呈报发包方备案。

    播放量:1398 2022-06-07
李晶律师

上海博象律师事务所

李晶律师,上海博象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四川、河南地区法院律师调解员;中国中小企业调解中心协会调解员;仲裁培养计划第一期青年律师;律动江湾,江湾街道,咨询律师;擅长公司经营,知识产权,股权纠纷,征地拆迁,各类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劳动用工,刑事辩护,法律培训。 熟悉全国各地法院,诉讼以及非诉讼代理单位:美的集团、中粮集团、法律出版社、经济科学出版社、人事社、库尔勒香梨、段氏龙虾、轻工业集团、欧麦力、谷励健康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上海谷励智能设备有限公司、上海西麦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等。 在提供专业细致的法律服务的同时,追求节省的诉讼成本以及快速精准的反应。通过耐心与当事人沟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凭借专业优势为客户出具最优的应诉方案。在执业中本人注重于细节,谨慎而不拘泥,希望在法与心灵上安身立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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