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浩律师(石家庄)事务所
国浩律师(石家庄)事务所专职律师,毕业于河北经贸大学,获得法学专业硕士学位,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有着丰富的案件处理经验,擅长债权债务、损害赔偿、建设工程纠纷等多种类型案件,并以办案认真、细致、耐心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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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金比例设定详项准则因法典与合约差异而定。在借款、出租等多数经济活动中,无全国统一法定机构和最低比例限制。不过,工程建筑履约保证金常为合同总金额5%-10%,投标保证金一般不超项目预估价值2%。实践中,其比例受交易双方商议、风险分析及行业传统影响。有法规或合同明确规定应遵循,无明确规则则双方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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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抵押费能否收回取决于多种因素。要先查阅贷款合同,明确业主依约返还抵押费的条件。若抵押费收取存在违法违规,如未提供匹配服务却强制高额收费、超出法定标准等,有权要求退还;若收取合规且提供了相关服务,退还可能不被支持。建议查阅合同和凭据,权益受损先与贷款机构协商,协商不成可考虑法律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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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合同签署后,保证人责任因保证类型而异。普通保证下,主合同纠纷未经审理及对债务人强制执行仍无法偿债时,保证人可拒担责;连带责任保证中,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权人可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担责。保证人担责后有向债务人追偿权。担保责任受合同约定与法规规范,签合同时要全面评估责任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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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相关法律制度规定,保证期间主要依当事人明确约定决定。若未达成共识或约定不明,自主债务履行期限截止日起算,时长六个月。原则上当事人可自由协商保证期间,无最高期限限制。但实践中,约定过久可能无效或不合理。保证期间是保证人担责关键期,债权人应依法行权,否则保证人责任可能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