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
张杰律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现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曾任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未央分局(原国土资源局)干部、西安市秦岭北、麓违建整治督导组成员、西安市迎全运市域整治督导组成员、西安市“大棚办”驻秦汉新城指导组成员等。2018年,曾获西安市政府办公厅颁发的“先进工作者”称号;2019年,曾获西安市自然资源局和规划局(原西安市国土资源局)颁发的“追赶超越奖”称号。 张杰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司法实践经验,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擅长行政、民事、公司、劳动、保险、合同、金融及传统法律事务,专攻民商法、劳动法和行政法;在法律工作中着力加强非诉讼业务能力、尤其关注活力日益强劲的民营经济法律事务,对民营股份制改造、优化资本结构、科技研发与工业产权保护、融资担保、法人治理结构等课题有深入的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经验。 张杰律师密切注意发展变化着的中国法制环境,深刻理解中国的法律制度,探索并掌握解决各种冲突的法律技巧和手段,致力于中国社会的发展、进步和公平。深刻体会到对执业律师的迫切要求,多年来,一直致力于改革法律服务方式,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的法律服务,为当事人提供的法律服务将不再传统地局限于代理诉讼及非诉讼案件,同时包括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的咨询。 联系电话:18591772577(微信同号)、15339074835
咨询该律师夫妻双方分居多久方可视为自动解除婚姻关系在我中华人民共和国,并无关于夫妻间分居多长时间即可自动解除婚姻关系之相应法律条款。然而,如夫妻双方因情感不合而导致长期分居达两年期限,将成为诉讼离婚时法院判定是否准予离婚的考量因素之一。根据现行《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若夫妻间因为感情破裂造成分居达到或超过两年的期限;且经过法院调解仍无法得到有效改善,那么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批准当事人离婚要求。
离婚时一方债务的认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债务是因为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双方共同的意愿而产生的,那么通常会被视为共同债务,双方需要共同承担还款义务。如果债务超出了家庭的日常所需,并且债权人无法证明该债务用于共同生活等,那么通常会被视为个人债务,由负债方独自承担。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负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如果借款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比如购买生活必需品、子女教育、医疗等方面,那么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如果借款用于个人商业经营,且另一方不知情、未从中获利,或者借款金额超出家庭基本生活需求,且债权人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该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那么这笔债务可能会被视为个人债务。
在离婚案件中,判断夫妻共同债务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果债务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的,或者是一方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负债,那么双方都需要共同偿还这笔债务。但是,如果债务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的需求,而且是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而负债的,除非能够证明这笔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经营,否则不能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时一方债务的认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债务是因为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双方共同的意愿而产生的,那么通常会被视为共同债务,双方需要共同承担还款义务。如果债务超出了家庭的日常所需,并且债权人无法证明该债务用于共同生活等,那么通常会被视为个人债务,由负债方独自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