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得看咱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翻到第六百七十五条瞧瞧,就这么说,“借贷期限没讲明白或者模糊不清的,按照第五百一十条来办,仍旧弄不清楚的,借款人想啥时候还就能啥时候还;此刻的债主,也就是咱们这种情况说的贷款人,可以督促借款人,在一个合理的时间范围内把钱给还了。
那咱们要是遇到那种过了法律追诉期的民间借贷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欠债的那个人就可以用“我不还”来当借口。也就是说如果你借钱给别人,结果过了法律规定的追诉期,那这个时候借款人就可以理直气壮地说他不还你钱了,而且法院也会站在他那边。
但是你可能不知道,这个时间线是有年限的,大概就是三年左右。从你觉得自己被坑了,或是应该自己被坑了的那一天开始算起。如果这三年过了还没动作,那就别想打官司了。不过,有时候会有特殊情况,比如你真有事忙到忘了,那么你有权去法院申请延长诉讼时效。其实在实践中,要是觉得这条时限快到了,你可以试试下面这几个方法:1.提早出手:就在那个时限到之前,你得抓紧时间去找法院告状,让他们保护你的权利。
跟法院打官司要保护自己的民事权益的话,可是有时间限制的。就是三年这么长。而且这个时间还是从你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被侵犯了开始算起的。借款合同也是一样,虽然它属于民事权益中的一种,但也要遵循三年的诉讼时效规定,除非还有别的法律特别规定。所以,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可不是两年,是整整三年。
那是你发现自己的合法权益可能受到了侵害,或者说你应该已经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然后从那天开始算起。不过,如果你发现自己的权益受损已经过去20年了,那法院可就不管你了,除非你能拿出一些特别的理由,让法院觉得应该给你延长时间。所以民间借款这事儿,有时候可能只需要两年的诉讼时效,但是具体情况还是要看你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