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2、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这种约定原则上不对债权人产生对抗效......
如果是男方婚前的债务,不需要女方承担。如果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除非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为一方的债务或者夫妻约定财产单独所有且债权人知道该约定,否则债权人有权请求女方承......
(1)若丈夫借高利贷用于夫妻家庭生活,如子女教育、父母赡养、生产经营等,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应当偿还。(2)若丈夫借高利贷用于赌博的,则妻子不需要偿还。(3)如有......
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
张杰律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现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曾任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未央分局(原国土资源局)干部、西安市秦岭北、麓违建整治督导组成员、西安市迎全运市域整治督导组成员、西安市“大棚办”驻秦汉新城指导组成员等。2018年,曾获西安市政府办公厅颁发的“先进工作者”称号;2019年,曾获西安市自然资源局和规划局(原西安市国土资源局)颁发的“追赶超越奖”称号。 张杰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司法实践经验,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擅长行政、民事、公司、劳动、保险、合同、金融及传统法律事务,专攻民商法、劳动法和行政法;在法律工作中着力加强非诉讼业务能力、尤其关注活力日益强劲的民营经济法律事务,对民营股份制改造、优化资本结构、科技研发与工业产权保护、融资担保、法人治理结构等课题有深入的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经验。 张杰律师密切注意发展变化着的中国法制环境,深刻理解中国的法律制度,探索并掌握解决各种冲突的法律技巧和手段,致力于中国社会的发展、进步和公平。深刻体会到对执业律师的迫切要求,多年来,一直致力于改革法律服务方式,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的法律服务,为当事人提供的法律服务将不再传统地局限于代理诉讼及非诉讼案件,同时包括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的咨询。 联系电话:18591772577(微信同号)、15339074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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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丈夫的债务被认定为个人债务,妻子则无需承担。但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妻子应与丈夫共同偿还。共同债务通常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或丈夫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产生的。因此,妻子是否要承担债务,关键要看债务的性质和用途。只有明确了这一点,才能确保夫妻双方权益的公正和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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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债务,另一方是否需承担,关键在于是否属共同债务。共同债务指夫妻为共同生活所借。在婚姻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借款,若夫妻双方共签或一方事后认可,或借款用于家庭日常开销且债权人以共同债务为由起诉,法院支持,则属共同债务,另一方需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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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配偶一方未知情的情况下,无论是否为共同负债,夫妻双方都需承担连带责任;单独负债则由个人偿还。夫妻共同债务的判断依据在于债务是否用于共同生活。若债务主要源于一方赌博,则不属于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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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离婚协议中明确且双方共同签字的债务,以及婚姻期间为家庭日常所需以个人名义所欠债务,才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产生的债务则视为个人债务,应由个人承担。这一规定确保了离婚双方在财产分割上的公平性,同时保护了各自在离婚后的财务独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