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
赵璐,投资经济学硕士研究生,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不动产业务中心主任。国际注册高级私人财富管理师(SPWM)、国际注册高级家族财管管理师、交易并购师。 曾经多年任职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敬业、精进、专注、负责。执业以来投入于婚姻家事、民商事纠纷以及家族房产财富规划业务领域,多年来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多维度的专业高端的法律服务,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诚信的法律服务。执业期间办理了多起婚姻家事、民商事诉讼案件,在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办案实践经验。 办案理念:品德为上、修身先行、专业高效、诚信为本。始终坚持追求真理、明辨是非的职业操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执业准则。 专业方向:婚姻家事、房产纠纷、继承纠纷、劳动纠纷、民间借贷、财产损害、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商事合同、刑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咨询该律师在未婚生育子女的情况下,子女抚养权应由父母协商决定。母亲通常负责新生儿的主要照料,因此抚养权常归属于母亲。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两岁以下子女的抚养权原则上归母亲。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权利平等,父母均有抚养义务。如由母亲抚养,父亲需支付抚养费,费用不足时子女可要求增加。
此问题的答案视具体情况而定。若购房协议和大部分房款支付均在结婚前完成,则该房视为婚前财产。然而,若购房协议在婚后签署或贷款在婚后申请但未获批准,即便在婚后,该房产也应视为共同财产,因为购房是在夫妻关系确立后进行的。
在未婚生育子女的情况下,子女抚养权应由父母协商决定。母亲通常负责新生儿的主要照料,因此抚养权常归属于母亲。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两岁以下子女的抚养权原则上归母亲。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权利平等,父母均有抚养义务。如由母亲抚养,父亲需支付抚养费,费用不足时子女可要求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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