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高扬(郫都)律师事务所
吴国强律师,执业证号1510120131829106,法律职业资格证号A20175101170212,联系电话18602828519、18011310519,联系地址成都市一环路北三段金牛万达SOHOC座31楼,或郫都区杜鹃路46号汉正广场10楼1020室。 现为四川高扬律师事务所郫都分所副主任律师,高级合伙人。曾任职于某国有大型运营商网络建设部。 主要在刑事辩护、建筑施工合同纠纷、婚姻家庭、人身损害、领域拥有较强的专业背景和优势,特别擅长诉讼出庭,在庭审技巧、应变能力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逻辑思维强、条理清晰。 执业特点: 1、不畏权贵、不畏强权,具有维护公平正义的胆识和勇气,永远把当事人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2、在办案过程中,不论标的的大小、审级高低,都始终秉承以当事人利益为核心的宗旨,兢兢业业,尽最大可能维护当事人合法利益; 3、工作勤勉尽责,以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办案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 曾经主办案件: 1、承办国家赔偿案件,为国家赔偿请求人仰**成功争取赔偿金77667元【成郫检控申赔决(2018)1号】; 2、作为被害人诉讼代理人,在雅安市龙腾投资理财咨询有限公司和成都联信行投资理财咨询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中为为被害人追回6587.8269万元实际损失【(2016)川1802刑初211号和(2018)川18刑终17号】; 3、作为被告辩护人,在深圳****金融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5200余万一案中为被告李**争取到了从轻处罚: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罚金10万元。【(2022)川0191刑初86号】; 4、在被告人周*涉嫌贩卖36.48克毒品一案中,因被告面临十年以上的刑罚可能,庭审中据理力争案件存疑,最后法院认定被告人非法持有毒品36.48克,从轻判决有期徒刑2年8个月【(2015)成郫刑初字第71号】。 5、在成都**工程有限公司与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因雅康高速建设工程而起的建工程合同纠纷中作为原告代理人,为当事人成功追回1100余万工程款及利息。【2020】郑仲裁字第0050第号裁决书】; 6、在成都市温江区**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与汪**、刘**、成都**园艺有限公司、**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遂宁市**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纠纷一案中为当事人成都市温江区**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2021)川09民终425号、(2021)川民申6569号】。 7、在陈**涉嫌强奸罪一案中据理力争,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公诉机关的酌定不起诉文书,当事人不再因此事有犯罪记录。【川成高刑检不诉(2022)221号】 吴国强律师竭诚为当事人服务,专办疑难案件!受人所托,忠人之事!。
立即咨询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立案门槛究竟如何确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立案准则如下:首先,是出售或提供的个体行动轨迹信息,若其被不法分子用以进行犯罪行为;其次,明知或应知晓他人利用居民个人信息开展非法活动,却仍然将此项信息予以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们使用;第三种情况则涉及到非法取得、贩卖以及提供起身(行踪)路径信息、通讯方式、个人信用数据,或是财产状况等五十条以上的信息;再次提到的是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出售或提供超过五千元人民币以上的违法所得;还有就是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超过五百条的敏感住宿信息、通讯日志、身体健康状况、交易记录等可能影响人身安全和财产权益的其它信息。最后的两种情况是曾经因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而受到过司法机关的刑事惩处或者在两年内遭受过行政机构的法制处分,但之后依然通过非法途径获取、售卖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情况;此外,还有其他严重程度达到需要法律介入解决的案情。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定罪与量刑标准是怎样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主要表现为出售或提供个人资料给他人。对于此类违法活动,如果被认定构成犯罪,将会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立案标准为何关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立案标准,可以明确地告诉您如下具体内容:(1)当出售或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之时;(2)清楚或应当知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犯下罪行,仍然向其出售或提供这些信息时;(3)未经授权行为人士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出售或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以及财产信息超过50条者;(4)未经授权获取、出售或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商业交易信息等有可能对人身安全和财产权益产生威胁的公众个人信息超过500条者;(5)未经授权收集、出售或提供在上述第三项、第四项规定之外的公民个人信息超过5000条者;(6)虽然数量没达到前述第三到第五项的标准,但累计起来所占的比重已经符合了相关规定的数量标准;(7)由于非法获利达到了5000元以上的数额;(8)在履行公职或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对于从公民那里获得的个人信息进行非法出售或提供,数量或价值已经超出了上文第三款至第七款规定的标准之一半以上;(9)曾经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而受到过刑事处罚或两年内受到过行政处罚,然后再次进行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10)其他严重程度相当的情况。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立案标准包括:1)出售或提供导致他人犯罪的行踪轨迹信息;2)明知或明知他人用于犯罪仍提供信息;3-7)非法获取、提供大量各类敏感个人信息达到一定数量;8)履职期间违规泄露信息严重;9)有前科再犯;10)情节特别严重。依据《最高法、最高检解释》和《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执行。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立案准则主要包括:1)出售行踪轨迹信息用于犯罪;2)明知或应知他人犯罪仍提供信息;3-5)非法提供大量各类敏感信息;6)累计或比例达到一定数量与收益标准;7)利用职务或服务获取并严重出售;8)有前科再犯;9)其他情节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