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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如何起诉离婚?

时间:2024.09.05 标签: 婚姻家庭 家庭暴力 阅读:1003人
律师解析:
遭受家暴起诉离婚,由原告向被告住所地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副本和相关证据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民法典规定,实施家庭暴力,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具体而言,家暴离婚时需要如下证据:
1、在遭受家庭暴力时,应及时请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联组织、庇护所及所在单位、组织进行制止、劝阻、调解,相应机构制作的书面材料可以作为证据提交。
2、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询问笔录、告诫书。
3、证人证言。家庭暴力的发生,除双方当事人外,其子女和邻居出具的证言也是认定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的有力证据。
4、加害人在诉讼前出于愧疚、维持婚姻关系等原因向受害方出具的《悔过书》、《保证书》等可以作为书面证据直接向法院提交。
5、医疗机构的诊疗记录。在遭受家庭暴力后及时到医院就诊,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的凭据,可以作为家庭暴力的证据的,同时可以进行伤情鉴定,由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作为家暴的证据。
6、记录家庭暴力发生或者解决过程等的视听资料。
同时,家暴受害者一方还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对方支付离婚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
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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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2、对于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妇女应当及时拨打"110"报警,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3、施暴造成受害妇女轻微伤的,可以要求公安机关给予施暴方治安管理处罚,如警告、罚款、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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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春律师

江西时空律师事务所

王安春律师 电话:15170379475 上饶人,中共党员,1989年参加工作,博士学位学历 案件重点服务地区:上饶县丶信州区丶广丰区丶横峰县丶铅山县丶弋阳县丶玉山县丶 婺源县丶德兴市丶鄱阳县丶余干县丶万年县; 2002年起被江西赣州某某学院〔大学〕、江西上饶某某学院〔大学〕聘为讲师、副教授,为大学本科学生教授《法律基础》等课程。 2016年12月之前在江西盛义律师事务所执业,2017年元月起为上饶市最大律所之一江西时空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西省律师协会会员,上饶市律师协会会员,上饶市博士联谊会会员 热心公益事业,无偿提供法律咨询,积极参办社会公益案件。在工作中恪守诚信等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勤勉尽责为客户提供高质量服务受到客户的广泛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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