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朝阳律师事务所
李永亮律师,男,汉族,毕业于兰州财经大学陇桥学院法学专业(本科),2018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擅长婚姻家庭、交通事故、经济合同纠纷等领域诉讼及非诉讼业务,熟悉公司法、房地产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具备专业的法律理论基础知识。
咨询该律师在农村地区进行房屋建筑时出现安全事故,对于责任的承担方式可以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首先是关于雇佣工人受到伤害这一情况,身为雇主必须对全部损失负有完全的法律责任;其次,如果是无偿提供帮助的工人在此过程中受伤,那么作为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最后,若包工头具备相关资质并进行施工,而其所雇佣的工人遭受了伤害,通常情况下,包工头需要对此负责。
中国农村离婚房产分割主要依据五种情况:1)婚前一方自建房屋,婚后共同居住但无其他约定的,归原所有人;2)婚前建房债务婚后用共同财产偿还的,房屋归原所有人,需补偿对方;3)为子女婚房而建,视为父母赠与,一般平均分配;4)婚前双方家庭合建的房产,视作共同财产;5)婚前家庭共有或父母房产未明确夫妻所有的,不属于共同财产。婚后家庭投资建设的房产,需判定夫妻财产份额进行分割。
农村自建房在离婚诉讼中的分割通常涉及以下情况:婚前个人筹建且共同居住的,通常认定为个人财产;父母为子女建造并共同居住的,通常视为共同财产,除非另有约定;共同出资建设但以一方名义获得审批的,一般认定为该方家庭财产,需返还资助款项;共同居住并以子女名义申请的,视为共同财产。特殊情况如婚后共享住所但未正式分家析产,不涉及财产分割。离婚时,应根据双方投入比例确定房产所有权。
婚后共同建造的建筑物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均等分配;婚前男方独立出资建造的房屋,且宅基地使用权凭证登记为男方,根据最高法解读,此房产为男方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应平均分配。
我国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配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享有继承权,但若发生离婚,则失去继承权。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