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去法院告他。不过记得,你得跟这个事儿有点儿直接利益关系才行,还有要知道明确的被告是谁(就是那个欠钱的那人,就算他在哪儿也不知道),要有明确的要求他还钱以及为什么这么做的理由,最后就是这个案子得归法院管才行。假如找不着那个人,有个办法就是请法院帮忙,用公告那些东西把诉讼文件给他看,然后在他没来参加庭审的情况下做出判决,之后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了。
别急,这时候你可以考虑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他名下的财产。但是,如果这个人真的就像失踪了一样,连个影子都找不到,并且也没有什么财产好用来抵债的话,法庭可能就只能给你判个“中止执行”。所以,当你觉得这人可能还有点财产可以执行的时候,记得赶紧去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如果找不到欠债人的话,债权人就可以去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想尽办法来让欠债人还钱的。比如,他们可能会禁止欠债人出国旅行,或者是在信用报告上留下不良记录,甚至在电视和报纸上公开他们不肯还钱的丑事等等,这些都是为了逼债而且具体还要看法院的判断,当然也可能有其他法律规定的方法。
别着急,法院会有这几种方法帮你解决这个问题:首先,法院可以把欠债人的财产给冻结起来,这样他就不能偷偷地把钱转移走,逃避还债。而且,如果情况特别紧急的话,法院得在48个小时之内做出决定,然后马上开始执行。其次,如果你找不到欠债人,也可以去法院告他,只要你能提供足够的证据就行。当然,如果你觉得自己写诉状有点儿难,也没关系,你可以口头告诉法院你要告谁,他们会给你做记录的。
若借款人无法成功寻找到债务人以主张其应支付的款项,那么他便能依据法律程序,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已经存在一审或者二审的民事判决、裁定或调解书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明确规定了债务人应当承担的还款责任,但债务人却拒绝履行相关义务,那么借款人就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便通过司法途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实现债权的追偿。此外,审判员亦可将案件移交至执行员进行执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