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博拓律师事务所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从业以来一直专注刑事辩护领域,法学理论扎实,司法实践丰富,曾办理多起侦查阶段撤案、审查起诉阶段不起诉、审判阶段缓刑、改判的案例。代表案例:苏州某气体公司销售假药案(二审改判免于刑事处罚)、某国企高管职务侵占案(涉案金额1000余万判缓刑)、某市高新区企业合同诈骗案(重罪辩轻罪判缓刑)、松江区某团伙侵犯注册商标案、浦东新区某团伙出售出入境证件案(不起诉处理)、知名大学学生传播淫秽物品案(不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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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诉讼缘起于民事纠纷,按一般理解,这类案件不会形成不良记录,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案底”。但若牵扯到刑事领域,公安局已展开调查并提起公诉,若最终法院判定有罪,那么确实会留下案底,可能对未来的就业和日常生活产生隐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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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未盈利,仍可判定开设赌场罪。若通过赌博机开设且满足以下条件即构成犯罪:1. 超过10台赌博机;2. 2台以上并容留未成年人;3. 在中小学周边超2台;4. 违法所得超5000元;5. 赌资总额超5万元;6. 参赌人员超20人;7. 受行政处罚后两年内再设超5台;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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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洗钱关联着非法行为,但在特定情况下,获准保释还是可能的。比如,嫌疑人面临的是缓刑、短期监禁或单独的附加刑,或者他们可能被判长期徒刑,但保释不会对公众安全构成实际风险,这时可以申请保释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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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单纯运营合规的麻将室并不违法。但若有人借机从事刑法中规定的赌博相关活动,其行为可能触及法律。例如,当某人故意策划大规模赌博,以盈利为主要目标,持续经营赌场所,而非单纯为了消遣或娱乐,意图获取经济利益,这就构成了开设赌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