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咨询该律师判断交通肇事后逃逸是否构成刑事犯罪,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对受害人造成了严重伤害,或者导致重大财产损失;二是肇事逃逸导致受害人因无法及时得到救治而死亡;三是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标准,同时又存在逃逸行为,例如酒驾、无证驾驶后逃逸等。只要符合以上任何一种情况,都构成犯罪。
如果肇事逃逸导致了重伤、死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同时还逃避了法律责任,那么这就构成犯罪了。司法机关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定罪量刑的。就算事故后果没有那么严重,如果逃逸者有醉酒驾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规行为,也可能会触犯刑法的。总之,无论事故后果如何,只要逃逸了,都可能会面临法律的制裁。所以大家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要肇事逃逸啊!
以下情况不被视为交通肇事逃逸:1)双方无异议私下协商,事后一方反悔报警;2)当事人抢救伤员后报告警方,未离开太久;3)为筹医疗费短暂离院,经同意并承诺返回;4)因伤病需紧急救治,事后提供证据证明不知情;5)当事人不知情或无法察觉事故离开;6)受人身威胁离开后报备。这些行为在特定条件下,不会被认定为逃逸。
肇事逃逸指事故后为逃避责任,驾驶或遗弃车辆逃离现场的行为。认定标准包括明知事故还逃离、自认无需负责而离开、违规行为后不履行义务、未报事故擅自离开医院、隐瞒信息逃脱调查、否认事故但有证据证明等。无论是否达成协议,只要未留下真实信息即视为逃逸。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驾驶员发生事故后擅自离开现场,意图逃避责任。其行为动机多为推卸责任。界定逃逸的标准包括:主观上,行为人有回避抢救和责任追究的恶意;客观上,需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境;即使未完全逃离现场但在后续逃避处理也被视为逃逸,依法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