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
邓凯,毕业于中山大学法学院,2010.8-2016.1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工作,2016.1至今在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邓凯律师是广东省刑法学会理事、广州市律协普通刑事犯罪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事务部副部长。 邓凯律师在法院工作期间曾经手办理刑事案件数千件刑事案件。撰写多篇案例、文章被最高人民法院主编的《刑事审判参考》《人民法院案例选》《人民司法》等刊物采用。邓凯律师辞去公职后到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专门从事刑事辩护工作,亦有多个成功辩护案例,办理刑事案件实务经验丰富。 部分办理过的典型案例(与企业合规有关的): 1.向某行贿案——向某是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大股东,公司有数百名员工,其公司给国家工作人员宋某干股,多年下来以分红名义行贿2000余万,向某被指控构成行贿罪。经辩护认为这是企业经营中不规范行为引发,实际公司行贿行为。后法院判决时基本采纳该辩护意见,以单位行贿罪对向某轻判,使得其公司不至于因大股东长期羁押而破产倒闭。 2张某诈骗案——张某与公司另一股东多年以来因利益问题有纠纷,另一股东在民事诉讼败诉后,以张某涉嫌职务侵占、挪用资金、诈骗等事由刑事控告张某。张某先后三次被刑事立案,前两次均未起诉至法院。第三次立案是指控张某涉嫌诈骗罪。经辩护认为,本案控告人和被告人之间的纠纷,是典型的企业经营股东之间过于相信所谓江湖道义而未依法合规签订好相关协议引发的纠纷,如果当初做好企业规范的文件工作,相关的合同、协议、发票等资料齐备完善,张某也不至于三次被刑事立案。最终张某第三次被立案也是被认为无罪,检察机关撤回起诉后对其做了不起诉决定,但张某也因此前后被羁押700多天,受到了惨痛教训。 3.洪某诈骗案——洪某是某企业的大股东和实际经营者,其听信中介公司介绍,通过中介公司操作,提供了部分虚假资料骗取国家高新补贴80万元。其被拘留后,对公司的经营和数十名员工的就业产生了严重负面影响。辩护人向经办检察官充分反映公司系遭中介的虚假宣传误认为有资格申领补贴,公司也有实际运营并非虚假皮包公司,恳请考虑到企业经营等方面对洪某不予批捕。后检察机关出于洪某主观恶性相对较低、保护民营企业家的角度对洪某不予批捕。之后法院判决认定洪某系从犯(中介方为主犯),对洪某最终判决缓刑,使其企业免于破产,数十名员工免于失业。 4.茅某伪造公司印章罪——本案是因股东不和,为争夺公司控制权及快速变更法定代表人,大股东王某让茅某(工商代办中介)弄个假公章出具文件用于变更工商登记。后被小股东控告,王某及茅某均因涉嫌伪造公司印章罪被刑事拘留。后经辩护,检察机关考虑到本案系企业经营中出现的不规范现象,情节相对较轻,最终对王某和茅某做了相对不起诉。
咨询该律师如果欠了别人的钱不还给人家的话,这就可能算是违法的事情(毕竟是违反了治安管理什么的)。不过,有几种情况下,就算你犯了这样的错也不用担心会被关起来。比如说,如果你已经年满14岁但是还没到16岁,或者你已经年满16岁但是还是个孩子第一次做这种事,又或者你已经70多岁了,或者你正在怀孕或者在给宝宝喂奶,那这些情况下,警察叔叔们通常都不会把你抓去关起来的。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如果罪犯犯有多重罪行并需要受到处罚,那么他所受到的拘役刑期上限不能超过一年。拘役是一种对犯罪分子人身自由进行短期限制的刑罚措施,由公安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在附近地区执行。在执行拘役期间,被判此刑的罪犯每个月可以享受1至2天的回家休息日。
拘役是一种较轻的刑罚,剥夺自由的时间为1到6个月。一般适用于犯罪较轻的人。被判处拘役的人,会被公安机关就近监管,在服刑期间,他们每个月可以回家1到2天,同时还可以参加劳动,获得相应的报酬。法官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因素。
在遭受刑事拘留之后,当事人是否会遭受到逮捕的命运,通常是由司法机关在拘留期结束之日起的30日之内做出最终决定的。在这期间,负责案件侦查工作的公安局机关将会对案件进行深入细致地调查取证;若经过审理,他们判定该名被拘留人有充分证据证明其涉嫌构成犯罪行为,将依法向所在地区的人民检察院提交申请,请求批准逮捕该名犯罪嫌疑人。
关于拘役之刑期,法律规定其为一个月至六个月之间。依据相关的法律条文来看,拘役在刑罚体系中属于短期自由刑,其惩罚程度相对较轻。对于那些非法拘禁他人或采用其他非法手段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我们将依法判处其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等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