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炜衡(无锡)律师事务所
吴小亮律师多年来致力于离婚、第三者财产返还、恋爱同居析产、继承、遗赠、家族财富规划及企业传承等专精业务的研究与处理,为当事人量身定制最优的法律服务方案。善于根据当事人的诉求及案件特殊性,为客户设计针对性谈判思路或诉讼策略,对婚姻家事案件的处理拥有其独到的见解与方法,尤为擅长处理疑难复杂案件。 在无锡乃至江苏各地均有大量成功案例,获得了众多当事人的好评与良好的社会效果。
咨询该律师假如夫妇一方或双方在超出离婚冷静期届满之后仍决定离异,他们应该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构提交申请,以取得离婚证书;倘若双方未能在此期限内完成申请程序,将被视作是自行撤销了离婚登记申请。假如这两位配偶依旧希望能够借助于协议离婚方式来结束这段婚姻关系,那么他们就必须重新向民政部门递交离婚登记申请,再次经历一个月的冷静期期满之后,再向民政部门提出最终的离婚登记请求,如此,民政部门才会为两人颁发离婚证书。
中国离婚程序规定,自申请离婚登记起30日内,任何一方可撤回请求。随后的30天内,双方需再次亲临婚姻登记机构申请领取离婚证书。逾期未领则视为自动撤回申请,婚姻关系继续有效。
离婚冷静期取消后一个月,当事人仍希望离婚,需亲自到民政部门申请离婚证。一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视为放弃。若协商后选择协议离婚,需重新提交申请并经历一个月冷静期,再申请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民政局离婚需要一个月冷静期吗问题带来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