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咨询该律师防止一房二卖应当查清所购房屋的产权,在签订合同时明确“一房二卖”的禁止性规定并加重此种行为的违约责任,可以进行网签、及时办理预告登记,严格采取资金监管及资金托管的形式进行交易。
为防止一房两卖,购房者应查验房屋产权、在合同中明确禁止并设定严厉违约责任,利用网签系统和预告登记制度确保权益,并严格执行资金监管和托管以保证交易安全。
面对一房二卖问题,购房者应深入核查房产所有权,并在合同中明确禁止一房二卖及加重相应违约责任。推荐采用网上公证进行预告登记,结合交易流程严格实施资金监控和托管制度,以确保交易透明安全。
在房地产市场,面对一房多售问题,需根据具体情况处理。若房屋已过户给后买者,原购房者无法执行合同,只能索赔损失;开发商无权售卖他人房产。若两次交易均未完成过户,法院将视情况裁决。为防范风险,购房者应采取网签、严格资金监管和托管措施,调查核实产权状况,并确保在过户后再支付首期房款。
防范一房二卖,购房者应核实产权并确保合同明确禁止该行为,并加重违约赔偿责任。采用网签、预告登记等手段强化交易安全和透明度,同时执行严格资金监管及托管措施以维护交易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