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张雄涛律师,中共党员,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执行主任。具有律师、美国注册法务会计师、高级企业合规师等资格。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协会代表,东城区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代理的李某诉天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荣获2019—2021年度北京市法律援助优秀案例。 张雄涛律师自执业以来,在金融证券,税务,合同,债权,公司等民商领域有着非常丰富的专业经验。
咨询该律师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债务人应如何有效应对当债务人为债权人所提诉讼而导致其相关财产遭申请财产保全时,存在两种主要的补救策略:从一方面来说,债务人可以通过提供充分的担保来请求法院解除保全措施;另一方面,债务人也有权向法院提交复议申请以寻求法律援助。在财产保全实施之后,相关财产将面临查封、扣押或冻结等强制措施,直至法院作出最终裁决后方能予以处置。
如果债务人做了损害债权人权益的事(比如无偿或低价转让财产),债权人可以取消这个行为。为了保证能拿到钱,防止债务人转移财产逃避债务,债权人在行使撤销权的时候,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保护自己的权益。
在债权人撤销权诉讼中,保全程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就像是一道坚固的防线,能够有效确保判决的执行,防止债务人恶意处置财产,从而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诉讼的核心在于撤销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当债务人试图通过某些手段逃避债务时,债权人可以通过行使撤销权来维护自己的利益。而保全程序则是在诉讼过程中,为了防止债务人在判决生效前转移、隐匿财产或采取其他不利于执行的行为而采取的一种措施。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判决执行受阻或损害当事人时,法院可以裁定保全财产、履行行为或禁止特定行为。这意味着,即使债权人没有主动申请保全,法院也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自行决定采取保全措施。 总之,债权人撤销权诉讼中的保全程序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法律制度,它为债权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障,确保了判决的顺利执行,防止债务人恶意处置财产,保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我国法律规定,破产申请受理后,未到期债权按期视同已到期;附带利息债权自该日起暂停计息。带有条件或期限的债权,以及诉讼仲裁中未定性的债权,债权人有权进行破产债权申报。
在诉讼中,针对争议财产的保全主要限于涉及支付请求的案件,以保障判决执行。为确保判决效力,应防止财物转移、隐藏等导致执行困难。保全可在案件受理至判决前执行,一审或二审期间可申请,已有生效判决则不可再申请。申请人需提交书面申请,若未主动,法院可根据需要自行决定。为维护公正,法院可要求当事人提供与保全财产等值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