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季文梅律师,毕业于厦门大学,民商法专业。任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劳动专业委主任。十余年时间,承办劳动争议纠纷200余宗。作为团队的专业骨干,在刑事辩护领域具有深厚的法律功底和辩护经验,承办的案件涉及诈骗罪、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危险驾驶罪、合同诈骗罪、职务侵占罪等多种罪名。
咨询该律师关于n+1赔偿金的计算方法,究竟是以基本工资为基准,还是以实发工资为标准关于n+1补偿中基本工资的数额问题,依据相关法规规定,应以劳动者应得工资作为n的计算基准,而“1”则应参照劳动者辞职或被辞退当月的工资进行计费。因此,若用人单位决定依法多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以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雇佣关系,其支付标准便应按该劳动者在上一个月的工资水平为准。
“N+1”赔偿的计算是会把试用期也纳入考量范围的。在试用期内,如果劳动者因为符合法律法规的情况而被公司解雇了,并且符合“N+1”赔偿的标准,那么试用期和正式期可以合并起来,一起计算在工作年限里面。不过,这里有个关键的点,就是解雇的情况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是合法合规的。
员工未提前30天书面辞职且无豁免情形,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单位可以索赔。但“n+1”赔偿并不常用,它通常指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解雇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的员工时,需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
"n+1"经济赔偿计算方法涉及两种情形。 其中,"N"指员工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1"是代替通知金,基于员工上一个月工资计算。用人单位在破产重组、经营困境、转行调整或劳动合同无法继续执行等情况下,需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n+1"经济赔偿计算方法涉及两种情形。 其中,"N"指员工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1"是代替通知金,基于员工上一个月工资计算。用人单位在破产重组、经营困境、转行调整或劳动合同无法继续执行等情况下,需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