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季文梅律师,毕业于厦门大学,民商法专业。任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劳动专业委主任。十余年时间,承办劳动争议纠纷200余宗。作为团队的专业骨干,在刑事辩护领域具有深厚的法律功底和辩护经验,承办的案件涉及诈骗罪、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危险驾驶罪、合同诈骗罪、职务侵占罪等多种罪名。
咨询该律师中国劳动法规定,个人不得同时与两家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除非为全时制工作需与两家单位协议。但若员工违反,同时与两雇主订约即违法。一旦发现此类违规,任一雇主可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不允许签署多份劳动合同,否则可能导致其他合作伙伴终止。同时,若你在职期间与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现有工作或经提醒不改,公司会解除合同。
劳动合同应一式两份,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各执一份。若劳动者未持有劳动合同,则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合同副本,并可就损失要求赔偿。用人单位应依法承担责任。
签署两份劳动合同是违法的。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只能与一家用人单位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如果劳动者同时与两家或多家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导致不能履行原用人单位的工作任务,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后仍不改正,原用人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劳动者应当遵守法律规定,避免签署多份劳动合同。
劳动者签署两份劳动合同并不违法,但若对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或在用人单位指出错误后拒不改正,用人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非全日制劳动者可与一个或多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工合同,但后签合同不得影响先前合同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