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经查明属于虚假诉讼,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因为撤诉在实体上不得有规避法律的行为,不得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有损于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所以,不存在虚假诉讼如何让法院撤诉的情况。
如果提起虚假诉讼,但在法院作出判决前进行了撤诉,一般则不构成虚假诉讼。虚假诉讼,是指当事人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采取虚假的诉讼主体、事实及证据的方法提起民事诉讼,使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的行为。
经查明属于虚假诉讼,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因为撤诉在实体上不得有规避法律的行为,不得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有损于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所以,不存在虚假诉讼如何让法院撤诉的情况。
虚假诉讼撤诉能对律师追责。诉讼代理人参与虚假诉讼的,要依法予以制裁,并由相关机关向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或者行业协会发出司法建议。此外,经查明属于虚假诉讼,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虚假诉讼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一审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1、虚假诉讼违反民诉法诚实信用基本原则,以伪造证据、虚构事实的手段,试图利用人民法院的裁判权和执行权实现非法目的,不仅扰乱审判秩序,浪费司法资源,而且损害了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应当依法打击制裁;2、如果准许撤诉,将不利于遏制虚假诉讼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