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未成年人的安全是社会的底线,强迫未成年人发生性行为,对其造成的伤害和影响更为严重,在刑法中对这种犯罪行为会进行从重处罚。最高可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 同时,在司法实践中,还会根据具体犯罪情节,对施暴者进行从重处罚,例如犯罪手段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等情况。 我们需要一起努力,保护未成年人,为他们创造一个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
猥亵儿童和强制猥亵都是对他人人身权益的严重侵犯,都是犯罪行为。猥亵儿童,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比如抠摸、舌舔、吸吮、亲吻、搂抱、手淫等行为。强制猥亵则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的行为。这两种行为都会对儿童造成极大的身心伤害,因此法律对这些行为都予以严厉打击。 根据法律规定,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1.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2.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3.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4.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强制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总之,猥亵儿童和强制猥亵都是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无论是对儿童的身心健康还是社会的安全稳定都造成了极大的危害。我们应该加强对这些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也要加强对儿童的保护和教育,让他们能够健康快乐地成长。
针对未成年人的暴力猥亵行为,尤其是对未满十四周岁的儿童,无论手段、威胁或方式是否正当,只要实施了猥亵动作,且儿童缺乏足够的性认知和判断力,无法有效抵抗,法律将强制要求立案调查,视为刑事案件,以保障儿童权益和维护社会公正。
对于侵害儿童权益的猥亵犯罪,判罚标准如下:轻微情节可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严重者,如多人共同实施,将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特别针对不满十四岁儿童,将加重处罚。若采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行猥亵,则构成强奸罪,将受法律严惩。
猥亵儿童罪加重处罚的情形包括:猥亵多名儿童或多次猥亵同一儿童;聚众或在公共场所猥亵儿童且情节恶劣;猥亵导致儿童受伤或其他严重后果;猥亵手段残忍或存在其他恶劣情节。这些情形均表明犯罪行为的严重性,因此应加大惩罚力度,以维护儿童的权益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