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驰君泰(宁波)律师事务所
杨世远律师,1978年生,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国家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浙江省律师协会会员。曾任职民营上市公司人力资源主管、外资公司人力资源经理等职务。2019年加入北京天驰君泰(宁波)律师事务所,现任律所劳动法律业务部主任,在企业合规领域,特别是人力资源合规领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擅长劳动争议类案件、婚姻家事类案件(离婚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变更抚养权纠纷等)、合同纠纷类案件、侵权纠纷类(交通事故等)案件。
咨询该律师用人单位可在合法程序下解除劳动合同,条件包括:试用期内未达录用条件;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营私舞弊致重大损失或信誉损害;兼职严重影响雇主运营且不改正;劳动合同无效,如欺诈签订或公司违法剥夺员工权益;劳动者有刑事犯罪记录。
若雇主违法解除与劳动者的合同,而劳动者未要求延续或合同已无法继续,雇主应支付双倍经济补偿。补偿标准以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为基础,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这种赔偿制度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在遭遇不公正解雇时能得到公正的补偿。
雇主与员工建立劳务关系后,如未在一个月内签订正式劳动合同,需按双倍薪资支付至满一年。若应签无固定期限合同而未签,从违责日起,每月须额外支付双倍工资,直至符合法律规定的雇佣关系确立。
为保障员工权益,劳动合同中禁止强制劳动者承担违约金。除非劳动者违反服务期限或竞业限制条款,此时可依据合同约定要求支付违约金,但金额必须合理。设定未经许可辞职需巨额违约金的条款无效。
解雇员工并需经济赔偿的情节包括:1)用人单位提议并经双方协商解除;2)未提供足够劳动保护或恶劣工作条件;3)欠薪或社保未按时缴纳;4)规章制度违法侵犯权益;5)欺诈、威胁等手段签订或更改合同;6)逃避义务或侵犯劳动者权益;7)强迫危险作业或伪造合同。无论何种情况,只要合同无效或受损,劳动者有权解除并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