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拥有扎实的法学功底和良好的道德品行。主要从事民商事、刑事诉讼案件和企业风险防控。 李超律师办案认真负责、勇于创新、思路严谨独特,注重实际问题的解决、侧重法律风险的防范和化解。凭借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和诉讼技巧,以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态度、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有效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对不同类型的案件都能够从不同的视角剖析案件的核心,抓住问题细枝末节,运用法律方法尽其所能。其执业理念和宗旨是: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
咨询该律师1550人阅读
欠款人无能力偿还债务时,担保人需担责。担保分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下,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债权人先对债务人诉讼或仲裁并强制执行后仍无法偿债,才可要求保证人担责;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可直接要求保证人担责,其无先诉抗辩权。担保人担责后可向债务人追偿,多个担保人责任分担依约定,无约定则平均分担(特殊情况除外)。
1663人阅读
多数情况下,起诉前设立的抵押有效。若抵押满足法定形式与实质要件,如抵押物合规、抵押人有处分权、签书面合同且依法登记(需登记的抵押物),抵押合法有效,在后续诉讼中有法律效力,可优先受偿。但如果抵押存在欺诈、胁迫或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等情形,则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抵押。
1613人阅读
抵押借款本身并非非法放贷,合法的抵押借款是常见民事借贷关系,受《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约束。但抵押借款若出现特定情形可能构成非法放贷,像未获监管批准、以营利为目的、常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涉嫌非法经营罪中的非法放贷行为。判断关键看是否“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普通偶发且合规的抵押借款则合法有效。
1133人阅读
参与银行贷款业务的担保责任人责任负担沉重。当借款人无法履约,担保责任人需代还债务。其责任分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责任保证,前者经法定程序强制借款人财产仍无法清偿时才担责,后者借款人未履约,债权人可向其或担保责任人求偿。担保责任范围以合同约定为准,提供担保务必警惕潜在风险与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