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
邓凯,毕业于中山大学法学院,2010.8-2016.1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工作,2016.1至今在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邓凯律师是广东省刑法学会理事、广州市律协普通刑事犯罪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事务部副部长。 邓凯律师在法院工作期间曾经手办理刑事案件数千件刑事案件。撰写多篇案例、文章被最高人民法院主编的《刑事审判参考》《人民法院案例选》《人民司法》等刊物采用。邓凯律师辞去公职后到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专门从事刑事辩护工作,亦有多个成功辩护案例,办理刑事案件实务经验丰富。 部分办理过的典型案例(与企业合规有关的): 1.向某行贿案——向某是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大股东,公司有数百名员工,其公司给国家工作人员宋某干股,多年下来以分红名义行贿2000余万,向某被指控构成行贿罪。经辩护认为这是企业经营中不规范行为引发,实际公司行贿行为。后法院判决时基本采纳该辩护意见,以单位行贿罪对向某轻判,使得其公司不至于因大股东长期羁押而破产倒闭。 2张某诈骗案——张某与公司另一股东多年以来因利益问题有纠纷,另一股东在民事诉讼败诉后,以张某涉嫌职务侵占、挪用资金、诈骗等事由刑事控告张某。张某先后三次被刑事立案,前两次均未起诉至法院。第三次立案是指控张某涉嫌诈骗罪。经辩护认为,本案控告人和被告人之间的纠纷,是典型的企业经营股东之间过于相信所谓江湖道义而未依法合规签订好相关协议引发的纠纷,如果当初做好企业规范的文件工作,相关的合同、协议、发票等资料齐备完善,张某也不至于三次被刑事立案。最终张某第三次被立案也是被认为无罪,检察机关撤回起诉后对其做了不起诉决定,但张某也因此前后被羁押700多天,受到了惨痛教训。 3.洪某诈骗案——洪某是某企业的大股东和实际经营者,其听信中介公司介绍,通过中介公司操作,提供了部分虚假资料骗取国家高新补贴80万元。其被拘留后,对公司的经营和数十名员工的就业产生了严重负面影响。辩护人向经办检察官充分反映公司系遭中介的虚假宣传误认为有资格申领补贴,公司也有实际运营并非虚假皮包公司,恳请考虑到企业经营等方面对洪某不予批捕。后检察机关出于洪某主观恶性相对较低、保护民营企业家的角度对洪某不予批捕。之后法院判决认定洪某系从犯(中介方为主犯),对洪某最终判决缓刑,使其企业免于破产,数十名员工免于失业。 4.茅某伪造公司印章罪——本案是因股东不和,为争夺公司控制权及快速变更法定代表人,大股东王某让茅某(工商代办中介)弄个假公章出具文件用于变更工商登记。后被小股东控告,王某及茅某均因涉嫌伪造公司印章罪被刑事拘留。后经辩护,检察机关考虑到本案系企业经营中出现的不规范现象,情节相对较轻,最终对王某和茅某做了相对不起诉。
咨询该律师针对抢劫罪行的司法惩罚期限,这主要是根据案件的具体情节与相关法律条款来确定的。一般来说,若法院最终判定某人为有期徒刑,且在服役期间其行为表现优于预期,符合了减轻刑法的相关标准,那么他们即可提出减轻处罚的申请。然而,减刑的具体实施时间则需要由法院进行审判并作出判断,其中可能涉及到罪犯的积极改造态度、自我悔过情况以及其他相关因素。
抢劫罪的法定刑罚依据主要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明确规定,对于普通情况下的抢劫罪行,法院可以判决被告人三年以上直至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且同时附加罚金作为惩罚措施。
关于抢劫罪追诉权行使的时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明文规定,如犯罪行为所对应的法定最高刑罚为无期徒刑或死刑时,其追诉时效上限即为二十年。然而,若在超过二十年后认为仍需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的,则应履行相应程序并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核准。然而,如果存在特殊情况,且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批同意,那么便可豁免上述追诉时间的限制。
关于未满十八周岁者犯有抢劫犯罪之嫌的逮捕关押期间的详细规定,其普遍情形应与成年人相仿,具体而言就是侦查过程中的关押时间最多可达七个月。然而,基于未成年人所特有的生理和心理状况,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提出了教育改造、感化引导以及拯救挽回这三大核心原则。为此,权威机构在实践操作过程中,可能会优先安排审判环节,以期尽快对涉案未成年人实施教育指导及帮扶援助。
触犯抢劫罪的量刑期限为多久针对触犯抢劫罪的罪犯判处刑期的时长问题,这需要依据具体的犯罪情节进行详细考量。对于绝大多数的普通刑事案件来说,审判通常会在四至五个月内完成;然而,若是涉及到复杂情况的案件,可能需要更长时间,甚至长达一年多都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