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金牧锦扬(沙坪坝)律师事务所
蓝杨律师,擅长处理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事、工伤赔偿、交通事故、侵权责任纠纷。在承办案件过程中,思维敏捷,遇事冷静,对待案件细致入微,对待当事人真诚热心;执业以来多次受到当事人好评认可,把自己的特长和律师的使命相结合努力使当事人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立即咨询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对于强制猥亵或侮辱妇女的行为,如采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惩罚;若在公共场合且情节恶劣,刑期可能延长至五年以上。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犯罪动机、手段、影响以及犯罪后的态度等因素。
实践中,强制猥亵或侮辱女性可能构成"强制猥亵和侮辱妇女罪"。此罪行的关键要素包括:行为以强制性方式进行,可能涉及暴力或心理压力使受害者无法反抗;犯罪不限于性行为,还包括侵犯身体自由的其他行为。
强制猥亵、侮辱罪的既遂犯通常面临五年以下刑期(有期徒刑或拘役),但在公共场所作案、恶劣情节加重时,刑期可达五年以上。该罪行涉及暴力、威胁等手段,对受害者进行猥亵或侮辱的行为。
强制猥亵与侮辱罪侵犯的是他人的性自主权,行为人需通过强制手段实施侮辱或猥亵行为。任何达到法定年龄、具备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能成为犯罪者。犯罪的主观要件是明知会伤害受害者的尊严和自由,但仍故意为之。
(1)聚众强制猥亵或者侮辱妇女1人的,为有期徒刑五年。(2)在公共场所强制猥亵或者侮辱妇女1人的,为有期徒刑五年。(3)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制猥亵或者侮辱妇女,每增加1人,刑期增加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