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刑事赔偿精选解答 > 故意伤害罪赔偿协议怎么写

故意伤害罪赔偿协议怎么写

时间:2024.09.04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赔偿 阅读:824人
律师解析:
故意伤害罪赔偿协议这样写:
1.协议双方当事人的名称。
2.甲方愿一次性赔偿给乙方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抚慰金等合计人民币的数额。
3.付款时间及办法。
4.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后,由乙方自行安排处理,其安排处理的方式及后果不再与甲方有任何关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故意伤害他人导致轻微伤可能会赔偿对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费等费用;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

邓凯律师
邓凯律师
18998498414
咨询我

故意伤害罪赔偿费用包括因其故意伤害致致使他人身体健康遭受损害而支出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误工费;故意伤害致人重伤......

邓凯律师
邓凯律师
18998498414
咨询我

故意伤害罪的赔偿标准:1、故意伤害致他人身体健康遭受损害而支出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误工费;2、故意伤害致人重伤......

邓凯律师
邓凯律师
18998498414
咨询我
图文精选 普法视频 语音解答
  • 杀人犯家属需要赔偿吗

    覃程律师

    1、如果杀人犯是未成年人,其监护人需要共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承担民事赔偿,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减轻或从轻处罚。2、如果杀人犯是成年人并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其亲属没有法定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可以替自愿主动帮其承担民事赔偿,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减轻或从轻处罚。

    播放量:951 2022-06-09
  • 砍伤人坐牢还用赔偿的吗

    胡静律师

    需要赔偿。根据法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并不能免除民事赔偿,提起公诉的时候被害人、近亲属或者代理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交通费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播放量:1303 2022-06-07
  • 怎样才能够刑事和解

    杨少宁律师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2、被害人明确表示对犯罪嫌疑人予以谅解;3、双方当事人自愿和解,符合有关法律规定;4、属于侵害特定被害人的故意犯罪或者有直接被害人的过失犯罪;5、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播放量:1347 2022-06-07
邓凯律师

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

邓凯,毕业于中山大学法学院,2010.8-2016.1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工作,2016.1至今在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邓凯律师是广东省刑法学会理事、广州市律协普通刑事犯罪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事务部副部长。 邓凯律师在法院工作期间曾经手办理刑事案件数千件刑事案件。撰写多篇案例、文章被最高人民法院主编的《刑事审判参考》《人民法院案例选》《人民司法》等刊物采用。邓凯律师辞去公职后到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专门从事刑事辩护工作,亦有多个成功辩护案例,办理刑事案件实务经验丰富。 部分办理过的典型案例(与企业合规有关的): 1.向某行贿案——向某是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大股东,公司有数百名员工,其公司给国家工作人员宋某干股,多年下来以分红名义行贿2000余万,向某被指控构成行贿罪。经辩护认为这是企业经营中不规范行为引发,实际公司行贿行为。后法院判决时基本采纳该辩护意见,以单位行贿罪对向某轻判,使得其公司不至于因大股东长期羁押而破产倒闭。 2张某诈骗案——张某与公司另一股东多年以来因利益问题有纠纷,另一股东在民事诉讼败诉后,以张某涉嫌职务侵占、挪用资金、诈骗等事由刑事控告张某。张某先后三次被刑事立案,前两次均未起诉至法院。第三次立案是指控张某涉嫌诈骗罪。经辩护认为,本案控告人和被告人之间的纠纷,是典型的企业经营股东之间过于相信所谓江湖道义而未依法合规签订好相关协议引发的纠纷,如果当初做好企业规范的文件工作,相关的合同、协议、发票等资料齐备完善,张某也不至于三次被刑事立案。最终张某第三次被立案也是被认为无罪,检察机关撤回起诉后对其做了不起诉决定,但张某也因此前后被羁押700多天,受到了惨痛教训。 3.洪某诈骗案——洪某是某企业的大股东和实际经营者,其听信中介公司介绍,通过中介公司操作,提供了部分虚假资料骗取国家高新补贴80万元。其被拘留后,对公司的经营和数十名员工的就业产生了严重负面影响。辩护人向经办检察官充分反映公司系遭中介的虚假宣传误认为有资格申领补贴,公司也有实际运营并非虚假皮包公司,恳请考虑到企业经营等方面对洪某不予批捕。后检察机关出于洪某主观恶性相对较低、保护民营企业家的角度对洪某不予批捕。之后法院判决认定洪某系从犯(中介方为主犯),对洪某最终判决缓刑,使其企业免于破产,数十名员工免于失业。 4.茅某伪造公司印章罪——本案是因股东不和,为争夺公司控制权及快速变更法定代表人,大股东王某让茅某(工商代办中介)弄个假公章出具文件用于变更工商登记。后被小股东控告,王某及茅某均因涉嫌伪造公司印章罪被刑事拘留。后经辩护,检察机关考虑到本案系企业经营中出现的不规范现象,情节相对较轻,最终对王某和茅某做了相对不起诉。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