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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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人参与的斗殴事件若被认定为蓄意伤害,量刑要综合多因素。一是伤害程度,轻伤、重伤、致人死亡情况不同,量刑差异大,如轻伤可能处三年以下,重伤三到十年等。二是共同犯罪中角色,主犯责任重,从犯可从轻等。此外,认罪态度、赔偿谅解、自首立功等情节,也会对量刑产生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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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识对他人施害通常不属故意伤害范畴。故意伤害罪需行为人主观有伤害恶意。无意识伤害多为过失,准确判定是否为故意伤害要结合实际情节。如无法预见且认为不会致害,一般不认定为犯罪;若从事高风险活动应预见却未预见或轻视危害致损,可能构成过失犯罪。关键在于主观心态与预见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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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行为不一定符合故意伤害罪构成要件。该罪主体为具备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与能力的自然人,多数刑事责任年龄为16岁,重伤或死亡等极端情况为14岁。判断打人行为是否构成此罪,要先看主观有无伤害故意,再看客观有无轻伤以上后果。轻微推搡无严重后果一般不构成,或涉治安处罚,需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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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遮阳伞恶意施暴是否受刑事处罚取决于被害人创伤程度。经专业鉴定,伤势轻微通常不构成刑事犯罪,但可能面临治安管理处罚;若达轻伤及以上,施暴者可能触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刑,伤势等级由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判断。即便未达刑事标准,被害人也可民事诉讼索赔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