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此罪别称为“清洗犯罪行为”或“掩盖犯罪所得收益之源”。其法律设定之条件,意在掩饰及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以及金融诈骗犯罪所产生的收益及其来源与性质。
洗钱罪的上游金融诈骗犯罪的定罪量刑依据犯罪的种类和情节。这其中包括多种诈骗犯罪。法律对这种犯罪的处罚很严厉,犯罪金额达到一定规模的,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处以两万元到二十万元的罚款;如果情节更严重,会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到五十万元的罚款;如果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的,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时处以五万元到五十万元的罚款或者没收全部财产。
电信诈骗行为并不归属洗钱罪的上游犯罪类型之列。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的明确规定,洗钱罪的上游犯罪主要涵盖了诸如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类别,还涉及到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以及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及金融诈骗犯罪等领域。然而,电信诈骗这类犯罪通常被划归为诈骗罪类别的范畴之中,其并未包含在上述的任何一类上游犯罪当中,故而无法作为洗钱罪的上游犯罪予以认定与指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的规定,对于触犯洗钱罪者的刑罚期限将视其犯罪行为的具体情节而定。若行为轻微,则可能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以及罚金的惩罚;然而,倘若情节严重,那么罪犯可能会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并处以罚款。最后判决的刑期则需依据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与情节予以判定,其中包括犯罪所得及其衍生的收益的数额、犯罪形式与手法、以及犯罪带来的影响等等因素。
电信诈骗行为并不归属洗钱罪的上游犯罪类型之列。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的明确规定,洗钱罪的上游犯罪主要涵盖了诸如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类别,还涉及到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以及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及金融诈骗犯罪等领域。然而,电信诈骗这类犯罪通常被划归为诈骗罪类别的范畴之中,其并未包含在上述的任何一类上游犯罪当中,故而无法作为洗钱罪的上游犯罪予以认定与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