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元讼律师事务所
左杰,天津元讼律师事务所主任,律所创始合伙人。左杰律师有14年的司法工作经历,2018年辞职后专职刑辩律师。自2020年执业以来承办的刑事案件多取得良好结果,如崔某某诈骗案,当事人羁押700余天后获得存疑不起诉。张某涉恶案件、刘某涉恶案件均成功“摘帽”,其中刘某一案中公安机关认定九起犯罪事实,经过辩护,最终法院仅认定三起犯罪事实。左杰律师团队现有成员四名,以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办案经验见长,团队秉承“专业、专注、专心”的职业理念,坚持专业精细化辩护的工作风格,主攻刑事案件,近两年团队成员办理的多起案件获得撤案、不起诉、缓刑的裁判结果,获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咨询该律师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罪,轻则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对情节严重者,量刑为三年以上至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行为核心是对广播电视及公共电信设施的蓄意破坏,其行为威胁公共安全。
根据我国刑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指的是行为人通过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最终造成了严重的后果,以致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个罪名侵犯的客体是与通讯相联系的公共安全,主体是一般主体。
过失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罪是对因过失导致广电设施受损,危及公共安全行为的法律制裁。犯罪者一般面临3至7年有期徒刑,情节轻微者可能被判3年以下徒刑或拘役,旨在维护通信秩序与社会安宁。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罪,视情节严重程度,可处三年至七年(未致严重后果)或七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已致严重后果)。该罪定性为危害公共安全罪,以是否危及生命或财产安全为立案追诉标准。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