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元讼律师事务所
左杰,天津元讼律师事务所主任,律所创始合伙人。左杰律师有14年的司法工作经历,2018年辞职后专职刑辩律师。自2020年执业以来承办的刑事案件多取得良好结果,如崔某某诈骗案,当事人羁押700余天后获得存疑不起诉。张某涉恶案件、刘某涉恶案件均成功“摘帽”,其中刘某一案中公安机关认定九起犯罪事实,经过辩护,最终法院仅认定三起犯罪事实。左杰律师团队现有成员四名,以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办案经验见长,团队秉承“专业、专注、专心”的职业理念,坚持专业精细化辩护的工作风格,主攻刑事案件,近两年团队成员办理的多起案件获得撤案、不起诉、缓刑的裁判结果,获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咨询该律师"入室盗窃罪"与"入室抢劫罪"这两种行为之间的重要分歧恰恰在于其犯罪手段及暴力行为的程度。具体而言,前者即为我们常说的“非法入侵他人住宅并侵占其财产”(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进行处罚),而后者则是在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基础上,进一步实施了对受害者的人身安全构成威胁或者使用了暴力手段,从而达到强行获取财物的目的(依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进行惩处)。
在刑法中,入户抢劫罪与普通抢劫罪之间的显著区别在于犯罪行为发生的地点及对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所带来的潜在威胁。所谓入户抢劫,乃是指犯罪者擅自踏入他人居所实施抢劫活动,这种行径不但危及到公民的经济利益,同时也触犯了涉及公民人身与精神层次的住宅安全以及日常生活的宁静。然而,普通抢劫并非局限于特定场合,其发生地可能遍布城市各个角落。
盗窃罪与抢劫罪之间存在着本质性的区别,其主要体现在犯罪手段和对受害人人身安全所构成的威胁程度上。盗窃罪通常表现为行踪隐秘地盗取他人财物,并且在过程中并不采取任何暴力行为或威胁手段;而相比之下,抢劫罪则是通过实施暴力、胁迫甚至其他可能威逼他人的方法来劫掠财物,这无疑会直接危及受害者的身体安全。
敲诈勒索罪和抢劫罪之间之根本关键区别主要在于其各自所采取的具体行为方式以及针对财物的即时控制形式。敲诈勒索犯罪形式常常是采用威胁或者恐吓的手段,以期望受害人自行决定主动交出财产;而抢劫罪的作案手法则往往是采取暴力、威胁甚至是突如其来的强夺,直接在现场占有现金财宝等贵重物品。因此,敲诈勒索更加强调的是心理上的强制力,而抢劫则更加注重物理上的强制力以及即时性的实现。
抢劫罪亦称“强盗罪”,系指以非法之方式剥夺他人财产所有权、对财物之所有者或管理者实施立即暴力、威胁或者采取其他方法,从而逼使其交付财物的犯罪行为;至于抢夺罪,是指公开地强行夺取他人紧密持有的财物,且在此过程中并未使用足以导致人身伤害的暴力或威胁手段。这两种犯罪之间的显著差异在于是否采用了足以压制受害者反抗的暴力或威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