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下班回家应该往西走我往南走去镇上给孩子送药,孩子在镇上住校出交通事故了算工伤吗?
[律师回复]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在您的情况中,虽然您下班后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前往镇上给孩子送药,但是否认定为工伤需要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是否属于合理路线和合理时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上下班途中的“合理路线”包括职工从事日常工作生活所需活动的路线。如果送药行为属于合理的生活需求,并且路线和时间符合常理,可能被认定为合理路线。
事故责任划分:如果交通事故中您不负主要责任(如同等责任或次要责任),则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
是否与工作相关:如果送药行为与工作无关,但属于下班途中的顺路行为,且未偏离合理路线或超出合理时间,仍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