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知情权纠纷怎么处理,想了解:在业主知情权纠纷中应该收集哪些证据?
[律师回复] 证明业主身份的证据
房产证明:如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能直接证明当事人对房屋拥有所有权,是小区业主,从而享有业主知情权。若尚未取得房产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也可作为佐证。
物业服务合同: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通常会明确业主身份信息,可证明业主与小区物业服务的关系,间接证明业主身份。
水电费、物业费缴费凭证:水电费、物业费的缴费凭证上一般有业主姓名、房号等信息,能证明当事人是小区房屋的实际使用人或业主。
证明相关主体侵权的证据
沟通记录
与物业沟通记录:与物业公司或业主委员会的沟通记录,如电话录音、短信、聊天记录、邮件等。若曾向物业或业委会提出知情权诉求,但对方未回应或拒绝提供相关信息,这些记录可作为证据。
会议记录: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会议的记录,若其中有关于限制业主知情权或未按规定公开信息的内容,可作为侵权证据。
公示情况证据:小区内关于公共事务、财务收支等应该公示但未公示,或公示不完整、不清晰的照片、视频等资料,可证明相关主体未履行信息公开义务。
文件资料缺失证据:如业主要求查阅、复制某些文件资料,相关主体无法提供或拒绝提供的书面回复、通知等,可证明业主的知情权被侵犯。
证明共有部分及收益相关的证据
共有部分使用证据:如小区公共区域被用于经营、出租等的照片、视频,租赁合同复印件等,证明共有部分的使用情况及可能产生的收益。
收益相关资料:若怀疑物业公司或业委会隐瞒共有部分收益,可收集与收益相关的证据,如广告位租赁协议、停车场收费记录、公共区域水电费缴纳记录等,以便推算收益情况,要求相关主体公开真实收支。
证明小区管理规定与约定的证据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关于信息公开、业主知情权的具体规定,可作为主张权利的依据。
管理规约:小区的管理规约中若有涉及业主知情权、物业服务内容、共有部分管理等条款,可作为证据证明业主应享有的权利和相关主体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