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15周岁,16000块钱金子私自卖了4000,能追回来呢?
[律师回复] 未满15周岁,16000块钱金子私自卖了4000,能追回来呢
在探讨未满15周岁的未成年人私自出售贵重物品能否追回的问题时,需要从法律对未成年人行为能力的界定和相关法律条款入手进行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未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被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需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进行。而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可以独立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但其他行为需经过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方可生效。
在此案例中,未满15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私自出售价值16000元的金子这一行为显然不属于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行为,因此需要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或追认。由于该行为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且不符合纯获利益的条件,因此这一出售行为无效。
基于此,法定代理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追回出售金子的款项。在实际操作中,法定代理人可以与购买方协商退还已支付的款项,或者通过法律诉讼途径解决。
综上所述,未满15周岁的未成年人私自出售贵重物品的行为因其法律无效性,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追回出售所得款项。